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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纪委通报典型案:18人受处分1人被双开

2014年10月17日 19: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10月17日电 (任丽娜)山西省晋中市纪委监察局17日传来消息称,该局对外通报10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共18人受处分,1人被双开,1个单位被通报批评。

  此次通报中,1人被“双开”并移送司法。介休市规划局局长马德龙,先后5次收受服务对象现金5.5万元人民币,受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8人受处分,分别为:昔阳县供电支公司三都供电所所长王维珍、昔阳三都乡煤管站站长孔繁鸿、昔阳沾尚镇司法助理员温锦翀3人在服务职责过程中分别额外取酬1.35万元、2.4万元、6.5万元。王维珍、孔繁鸿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温锦翀受行政降级处分,违规取酬上缴财政。

  灵石县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李岳郎,违规收受现金5万元用于报告评审费用支出,其中1.75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受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晋中市环保局榆次分局辐射科薛远康,违规抬高审批条件,并向服务对象收取现金6000元,受行政警告处分。

  祁县人民医院7名医务人员违规收受患者红包、礼品等,妇产科主任陈占香、副主任郭学刚、医师张丽梅,麻醉科副主任刘玉田,急诊科主任王晓帆受行政警告处分;医师杨多助、杨建雄被通报批评。

  平遥县供电支公司宁固供电所刘维义私自为该县香乐乡三家村打水井接电,并借机从预收费用中扣留2000元为本人劳务费,刘维义受留用查看一年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非法所得用于补交电费欠款;该所所长郝世峰被通报批评,并处1000元处罚。

  榆次区食药监局在无收费依据下,违规安排辖内19个管理站向经营户收费6.175万元,并违规要求经营户到指定处购买制度牌,涉及金额8.452万元。该局局长贺瑞昌受行政记过处分。

  和顺县住建局股长胡亚青,办理审批事项严重超时,致使项目建设受阻;分管领导张宏伟对分管工作未有效监管,二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太谷县交通局运管所武丽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漠、作风粗暴,受辞退处理。

  此外,晋中市食药监局在组织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中,擅自压缩培训时间,超额收取培训费用,共计26万余元。该局被通报批评处理,违法所得上缴财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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