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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

2014年10月22日 09:0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以何种方式治国理政,这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抉择,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不断迈出重大步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必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给权力设置边界 打造高效政府

  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三份“清单”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简政放权先行、制度建设跟进,以润物细无声的法治精神与制度建设,推动改革从政策推动向法治引领转变。

  在经济学家常修泽看来,“三张清单”三位一体,具有清晰的逻辑:

  “负面清单”从经济改革切入,瞄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打破许可制,拓宽创新空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行政体制改革入手,界定政府权力边界。

  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资质资格认定事项被取消或下放。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至此,本届政府中央层面的核准工作量减少约76%。

  与此同时,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出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着眼于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

  “要在现有的简政放权、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削减行政权力,切实划清政府和市场、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打造“透明”政府

  让政府政策透明,是依法治国执政理念的内在要求。让权力运行透明,是建设现代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打造“透明”政府上不断探索跨越,力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八大以来,在依法治国、职能转变、作风转变等一系列举措的推动下,我国在打造“透明”政府上全面提速。权力公开、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的“必答题”而非“选择题”。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公开透明,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实效,明晰执法环节,才能有效推动政府依法办事、依章办事、依规办事,才能保障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建湘指出,实现行政政策事项与程序的公开、透明,可以降低“暗箱操作”、“秘密决策”引发的腐败风险,扩大公众参与力度,提高决策科学性,更好地保护决策所涉及的利害关系人。

  如今,各级政府的行为越来越走向规范,全社会也越来越形成一种公开透明的氛围,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让权力受到有效监督 打造“责任”政府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让监督的阳光照射到权力运行的每个角落,才能有效消除各种滥用、私用公权力的“腐败微生物”,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福利。专家指出,虽然我国行政执法的监督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在执行中还缺乏有效整合,多是事后监督和被动监督,还难以对行政行为全过程监督,并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而有效的监督能防止行政权异化,建设法治政府不能忽视对行政权的监督。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宪伟说,我国大多数行政执法监督行为有待通过法律形式进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简单、程序滞后,都制约了行政执法监督功能的发挥。

  当前要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建立健全法治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对违法行政严厉问责。据新华社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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