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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院一系书记受贿8.7万 给工程施工方关照

2014年10月22日 09:30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帮承建商打招呼给予关照,收取好处费8.5万元和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2张,总涉案金额8.7万元。记者昨从黄石市中院获悉,湖北美术学院服装设计系原党总支书记梅某在黄石被判刑。

  梅某2008年9月25日起担湖北美院任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2009年11月9日任湖北美院后勤管理处处长,2011年6月28日任油画系党总支书记,2012年3月任服装设计系党总支书记。

  梅某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工程承建商刘某、王某、文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好处。

  2008年6月至2010年3月,刘某为感谢梅某在自己承建湖北美院公共课部、基础课部教学楼及1-4号招待所工程中,以及其女儿报考湖北美院中给予的关照,送给梅某现金3.5万元和面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2张。

  2010年下半年,王某分包到湖北美院行政办公楼工程。同年12月,王某为感谢梅某的关照,以探病为名送去现金1万元。2011年8月,王某再次以梅某儿子出国学习的为名送去1万元。

  2011年初,武汉市马鞍山国泰园林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湖北美院新校区的大树种植绿化工程。文某听说后想承接此工程,便想从中分一杯羹。后经梅某打招呼,成功分包到绿化工程。同年6月,文某到梅某家中送去3万元。

  2013年3月,省纪委因办理湖北美院原党委书记刘某受贿案找梅某调查时,其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梅某全部退赃。

  去年12月13日,阳新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梅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后,梅某提出上诉。黄石市中院裁定予以驳回。(楚天时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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