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人同居致离婚 丈夫可索赔难让妻净身出户
2014年10月22日 09:4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接听时间:2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饶奋斌 (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先生问:朋友的妻子长期与一有妇之夫公开同居,亲戚朋友规劝也无济于事。请问律师,她这样的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我朋友若起诉离婚时能否请求法院剥夺他妻子的财产分割权?
饶律师:我国婚姻法第46条中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你朋友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的请求难以得到支持。
23日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
【编辑: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