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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售违建收定金466万受审 当庭举报村支书骗补

2014年10月23日 10:5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承包荒地的冯某在没有取得非农设施建设许可的情况下,搭建了生态观光园,虽被政府部门两次拆除仍对外租售,收取20多人共计466万余元。昨天,冯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现年53岁的冯某是北京市人,自称曾是摔跤教练,培养的队员拿过冠军,1991年开始下海经商。检方指控,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间,冯某与20多名事主以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公开对外出租、出售其违法搭建的生态观光园,并收取定金等款项共计466万余元。2012年9月19日,冯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冯某陆续退还事主钱款约100万元。检方认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冯某的刑事责任。

  冯某辩称,2008年,他出资成立了北京尚乐千翠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以公司的名义承包了房山区大石窝镇北尚乐村的一处荒山,总面积300亩。和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费30万元,租期50年。冯某说,双方约定,他可以在土地上种植花草树木,进行农林生产以及建设农林设施,如果建设非农设施要进行申报。冯某建了20多个“阳光棚”,里面建有卧室、客厅、厕所、厨房俱全的房屋。冯某与销售公司合作,让对方帮助宣传销售。

  村委会副主任证言称,冯某建的阳光棚是违章建筑,没有获得行政审批。

  2009年6月,镇政府组织村里将阳光棚全部拆除。冯某随后将拆除的大棚恢复。2010年6月,镇政府第二次将大棚拆除,冯某此后没有再盖。

  冯某对此辩称,他在建设前向当时的村支书申报过,对方没有给反馈。他之所以不拆,是认为自己不违法,并称时任村支书也在半山腰盖了一两百个不能耕种的大棚,索要国家补贴,还盖了不少小产权房。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裴晓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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