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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探路法治特区 从行政权威走向法律权威

2014年10月24日 09:1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开栏的话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与法治是中国社会最核心的主题。在刚刚闭幕的四中全会上,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即日起,本版开设“法治为改革护航”栏目,聚焦各地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推动、促进和保障深化改革的创新性举措,敬请关注。

  来自深圳前海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在前海登记注册的企业总数已突破1万家。

  龙峰的电子商务公司是较早在前海注册成立的公司之一,早在2012年9月,他就拿到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同意其在前海设立公司并使用前海字样的批文。

  在考虑公司注册地址时,龙峰有很多选择,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最终选择前海,是因为这里倡导的“与国际接轨的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打动了他。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深圳已经建立起较完善的市场体制,但靠税收优惠、低廉劳动力和土地吸引投资的老路早已行不通。“为什么大银行和世界500强企业将亚洲总部设在香港?因为法治。前海的发展最重要的是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这是前海成败的关键。”在一次前海深港合作高端法律论坛上,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港澳研究室主任王振民教授一语中的。

  实际上,除了承担深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的使命之外,前海自规划之初就被定位为唯一一个由国家批复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承担着可以向全国推广的法治特区的重任。

  国际仲裁院,当事人可约定适用法律和规则

  去年9月,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前海挂牌成立。当月,该院在前海首次启用国际仲裁新规则开庭审理一起涉外商事仲裁案件。

  这是一起关于国际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纠纷,申请人是一家美国的建筑师事务所,被申请人是广东的一家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提供建筑总体规划设计,被申请人支付设计费。但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请仲裁。

  审理该案的独任仲裁员为香港执业大律师苏国良,此宗案件适用的仲裁规则是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前海开展国际仲裁创新以来启用的新规则。

  对于新规则,深圳仲裁院负责人介绍说,双方当事人可以对适用法律、仲裁地、开庭地、仲裁语言、审理方式、证据规则、仲裁员的产生方式、仲裁员的国籍等诸多事项作出约定,甚至可约定适用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以及其他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可聘请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的律师在内的人士担任代理人,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有11名理事,其中有9名来自外国,共聘请了616名仲裁员,分别来自4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232名来自境外,占全体仲裁员的37%,这在国内仲裁机构中所占比例最高。在具体案件的庭审中,运用“审理范围书”、“问题单”、“专家报告”等英美法系流行的仲裁程序,这在国内也十分罕见。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及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化和现代化的治理结构将强化前海作为亚太国际仲裁中心的地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负责人表示,随着国际仲裁案件在前海开庭审理,境外专业人士将有更多机会以理事、仲裁员、调解员、专家证人、代理人等多种身份在前海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走进来”的外国企业提供高端法律服务。

  公开选任香港籍人民陪审员,打造可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

  前海主打“深港牌”,而香港法律属英美法体系,如果发生商业合同纠纷,港人港企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2013年9月13日,前海法庭正式揭牌。以前海法庭为平台,深圳开始了在法院管理机制、审判机制和服务机制的“三位一体”的创新探索。

  不到一年时间,前海法庭已经受理案件逾100宗,目前已结案36宗。

  “前海引入那么多的商事主体,需要有一个各方都可以信任的司法机构,我们也不可能把香港的法院放在前海,这就需要一个深圳、香港都认可的法院,前海法庭就承担着这样的试点任务,深圳法律界的一位人士表示。

  而在具体服务机制方面,针对深港两地当事人可能不熟悉对方法律的实际,前海法庭建立了“深港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与香港专业调解机构对接,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为储备适应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法律高端人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派出了100多名法官,到香港相关大学和机构学习英美法律。

  今年初发布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14年改革创新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前海今年将以前海法庭为基础,设立前海商事法院。

  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叶青表示,未来前海法院的审判机制将有重大创新。包括试行港籍陪审机制,针对可能占据前海受理案件主要比重的涉港案件,建立深港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在专业领域审判中借鉴香港法律,条件成熟时探索适用香港法律,积极尝试建立具有深港合作特色、适应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商事审判制度。

  目前,前海法庭正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4名香港籍人民陪审员。

  深圳市中院负责人表示,依托前海法院,深圳将在前海地区探索扩大使用香港法律的适用范围以及查明香港法律的新途径。同时,还将不断扩大区际司法协助的范围,维护两地法院判决的权威,实现当事人最大权益的保护。

  另据了解,深圳市正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拟以特区立法形式,出台《前海深港合作区涉港合同选择适用香港法律若干规定》,进一步探索建立适应前海发展需要的审判机制。

  廉政监督局,为反腐倡廉提供新思路

  不久前,在前海法律咨询委员会成立时,前海管理局局长张备对外透露,前海的首栋永久性公共建筑将命名为“法治大厦”,以体现前海对法治的尊重和推崇。

  前海管理局是中国第一个法定机构。对于法定机构,一个通俗的解释是,这就是个企业化政府,是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授权建立起来的公共管理机构,这种法定机构在欧美发达国家和港澳等地区非常发达,承担着大量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从行政权威走向法律权威。”谈起前海法定机构的意义,“前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课题组”组长、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日前作出如此评价。

  周叶中认为,在当前的环境下,改革创新最大的成本应该就是体制内的协调。前海成立之初,完全可以选择用领导高配、级别高配的方式,以行政权威推动体制内协调。但是前海以极大的勇气和智慧选择了法定机构的模式,这就是要从依靠行政协调,走向依靠法律协调。如果法定机构走得好,不仅可以让前海管理局的运行更加高效,节约协调成本,更可以为全国作出引领和示范。

  深圳市前海管理体制创新的另一项重要成果是,前海廉政监督局的挂牌成立。该廉政监督局合并了纪委、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多部门的监督职能,为探索反腐倡廉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虽然开发速度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们看到了深圳和前海在营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上的努力,前海将是引领深圳下一轮发展和继续改革创新的高地,也给我们创业者带来巨大的想象空间。”龙峰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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