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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6台POS机套现2600多万 涉非法经营罪被起诉

2014年10月24日 10:47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家住平潭的郑某、陈某注册了多家公司,申办多台POS机,他们虚拟交易,替客户套现收取手续费。林某作为郑某与陈某的会计,参与到非法套现的活动中,他们非法套现2640多万元。日前,平潭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郑某等3人提起公诉。

  2012年10月,郑某、陈某产生了利用POS机套现赚钱的念头。他们经过两个多月的筹划,开始经营信用卡套现业务。郑某与陈某分别注册了一家电子产品公司与一家建材公司,并以这两家公司的名义申办了4台POS机。

  没过多久,郑某从其表哥的茶叶店里借来两台POS机,陈某借款4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两人利用公司的名义,以虚拟交易为幌子,进行非法的“养卡”与套现业务。

  据检方介绍,所谓的“养卡”就是客户将信用卡放在郑某与陈某的公司里,他们替客户将钱套现出来,到还款日的时候,他们帮客户垫资还款。帮客户“养卡”每1万元额度,郑某与陈某就收取每月100元手续费。

  所谓套现是郑某与陈某帮客户把钱套现出来,客户自己还款,每套现1万元,他们收取60元到80元不等的手续费。

  林某通过朋友介绍与陈某结识,随后加入他们的行列担任会计。虽然林某明知郑某与陈某从事的是非法套现的业务,但是在高额工资的诱惑下,林某加入了这个团伙。

  经查,郑某等3人未经审批非法经营信用卡套现业务,疯狂套现2640多万元。今年7月,郑某与陈某因为利益纠纷解散了该团伙,不再继续经营信用卡套现业务。不久之后案发,3人均落网。 ■ 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黄攻宇 谢艳梅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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