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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男子为使村干部领不到年终奖金 纵火烧山

2014年10月24日 10:54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福清市上迳镇前宅村一村民杨某良由于对村干部不满,便心生报复之念,他干农活回来的路上竟用打火机点燃路边杂草引发森林大火,过火面积约30亩。

  10月21日下午2时30分,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上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报案称:上迳镇前宅村山上发生森林火灾,要求出警侦查。民警赶到现场,看到山火还在烧,当地干部群众200多人已在奋力扑灭大火,大火于当天下午4时许被扑灭。

  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当天上午在山火现场附近挖地瓜的农民杨某良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了解,男子杨某良今年61岁,是福清市上迳镇前宅村人,曾于1992年涉嫌抢劫被判刑5年。经审查,杨某良因对村干部不满,便想用火烧山报复村干部,以达到让村干部领不到年终奖金的目的。21日上午,他到田地里挖地瓜,中午11时许回家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路边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经初步估算,森林过火面积约30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目前,杨某良已被福清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陈振文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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