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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伪造现场与警方斗智 命案发生十小时后落网

2014年10月25日 10:1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4日凌晨时分,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

  上了年纪的于老汉与老友聚餐酒后回家,踉跄走进小区居民楼门,气喘吁吁缓步沿楼梯上行。家住六楼的他行至五楼,看到一女子倒卧。

  于老汉定定神,见女子无知无觉躺着,心生诧异,俯身细辨,认出这女子是楼下邻居,此时她气息全无。于老汉顿时心惊肉跳、酒意全消。

  勒颈窒息

  大连市中山区桃源街派出所接到报案,第一时间派出由DNA、痕迹、法医、重案等专业队警员组成的团队,赶赴现场就案情展开初查与路访。法医勘查发现,死者颈部有很深的勒痕,初步判断遇害者因窒息致死,从勒痕力度的手法分析,作案人应为男性。

  办案民警进入命案发生的楼道里勘查,在四楼与五楼间的转弯缓步平台上发现了死者的钱包。死者家中有两间居室,死者身居的房间没有任何异常。家中另一间居室里躺着死者的母亲,她常年瘫痪在床,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不幸遇害,也无法向警方提供任何有破案价值的线索。

  办案民警从小区居民的介绍中获知被害女子的一些重要情况,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尾随夜行独女至楼道内抢劫杀人的恶性案件。专案组立即以发案地为中心,展开辐射式侦查工作,同时联系相关单位采取救助措施,妥善安置被害人母亲。

  凌晨5时,警方勘查被害女子居住房间的地面,发现有一条模糊难辨的人体“拖痕”,比照房间内整齐摆放的各类物品,将这一“拖痕”与女子陨命楼道里的位置关联起来,这使得警方对命案第一现场的判断有了改变。

  假设这条“拖痕”是被害人被作案人拖出门外在地面形成,假设第一现场在死者居住房间——那么,能够进入被害人家中居住房间的人——必定是熟人。法医根据勒痕判断,作案者应该是男性。警方据此对侦查方向进行调整。

  于是,被害女子结识过的一个姓高男朋友进入了警方办案视野。

  伪造现场

  警方最初获悉高某没有作案时间,高某在案发后无任何逃离迹象。专案组深入排查案情线索,发现高某曾在案发时到过死者家中,且有故意制造不在现场的可能。

  9月4日,犯罪嫌疑人高某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面对警方详细询问,高某从容应答。

  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轻易放纵一个凶残夺人性命的罪犯。

  警方对高某个人的社会背景展开深入调查,掌握了高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种种迹象,但审讯工作未取得任何进展,皆因高某心存侥幸,拒不交代涉罪案情。

  转机出现在预审民警对高某介绍命案杀人罪犯作案后,主动交代与拒不交代的对比案例后,高某内心巨大的焦灼越来越显露在脸上。他绷不住劲儿的第一句话竟是“原来勒死一个人是那么的难!”

  面对警方掌握的确凿证据及强大审讯攻势下,犯罪嫌疑人高某吐露出自己如何于9月3日下午杀人后伪造现场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高某交代,他与被害人因经济纠纷在被害人房间内发生激烈争吵,遂心生歹念,持房间内电器电线将被害人勒死在房间内。杀人后,高某仔细清理作案现场,将所有物件恢复原样后离开房间,匆忙赶往瓦房店与朋友见面,试图制造不在现场、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

  9月3日22时许,嫌疑人高某持被害人家门钥匙潜回房间,将被害人抬到门外,把她的钱包扔在楼道里,意图制造抢劫杀人假象。接着,他在赶赴瓦房店途中,将被害人手机、钥匙等涉案物品扔到瓦房店国道中间的隔离带草丛中。

  当侦查员押解嫌疑人高某前往瓦房店寻找扔掉的涉案物品时,高某称自己记不清具体地点,只能指认大致的路段范围。

  国道隔离带内杂草密布,办案民警手持镰刀除草,沿国道中央隔离带割草寻找,直至行进3公里后才将嫌疑人高某扔掉被害人的两部手机找到。

  近日,继大连中山警方成功侦破这起命案后,犯罪嫌疑人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本报记者杜萌 朴基元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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