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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撞人逃逸被重判7年 若不逃逸获刑将不超3年

2014年10月29日 13:00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3年前,六合区金江公路发生一起惨剧,董某醉驾撞人后逃逸,被撞倒的两名行人,后来遭到一辆货车碾轧,当场死亡。前不久,经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决,董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据介绍,在六合,这是因交通肇事被判的最高刑罚。

  值得反思的是,酒后不能驾车,撞人后更不能逃逸。据介绍,如果董某没有选择逃逸,即便负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判刑也在3年以下或者拘役,如果经济赔偿到位,很有可能适用缓刑。

  车祸

  撞人后逃跑又撞车

  2011年10月30日下午5点多,董某开车到朋友家吃饭。其间,3人一共喝了一大瓶白酒和一小瓶白酒。两个多小时后,董某看到手机上有妻子的未接来电。董某拨通妻子电话:“我喝多了,你来接我吧。”妻子说:“你又喝酒!每次酒喝多了,都让我去接你。”面对妻子的唠叨,董某挂掉了电话。

  散场后,董某没有等妻子,决定酒后开车回家。这就埋下了隐患。

  当晚7点50分,董某驾车行至金江公路长山陆林段,疏于观察,将同方向行人常某、汤某撞倒。撞人后,董某选择驾车逃逸。可是,刚跑了100多米,董某驾车又出事了,撞上迎面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小型普通客车上是一家三口,妻子和小孩受了伤。事发后,董某的车横在马路上,这一次,他选择了弃车逃逸。

  惨剧

  遭货车碾轧,两人死亡

  如果董某撞人后没有选择逃逸,而是积极救人,那么,接下来的一场车祸,就很可能不会发生了。

  事发当晚,田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着金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事发路段时,突然看到前方路面上躺着一个人,距离车子只有十几米远。田某赶紧打方向和急刹车,但已来不及,车子还是从人身上碾轧过去。

  在打方向避让的过程中,田某看到了地面上竟然还躺着一个人。田某觉得,自己的车子应该没有碾轧到另一个人。可是,田某也选择了逃跑。行驶了100多米后,他看到两辆车相撞。田某意识到,此前已发生一起车祸,他刚才肯定是二次碾轧。由于害怕,田某选择了驾车逃逸。事发第二天,田某被警方抓获。

  反思

  肇事逃逸,害人不利己

  据介绍,此案中,董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两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故判处有期徒刑7年;田某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另案处理。

  六合交警介绍,在这起事故中,至少有两点要引起大家的反思。第一,酒后驾驶不仅违法,而且容易出事。喝酒后,会产生视觉障碍、运动反射神经迟钝、触觉能力降低,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第二,发生车祸后,尤其是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后,应该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迅速拨打122报案。如果肇事逃逸,不仅会加重事故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处以终身禁驾并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在上述案件中,如果董某没有选择逃逸,即便负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判刑也在3年以下或者拘役,而且如果经济赔偿到位,很有可能适用缓刑。 □ 记者 李有明 通讯员 六公宣 张龙俊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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