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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的哥玩假币调包 败露后公然抢劫获刑4年

2014年10月31日 09: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江西籍无业男子吴某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并将该车辆改装成为出租车,在东莞市凤岗镇某客运站侯客,通过以假币换真钞的方式盗窃乘客财物。在被发现后,吴某便持刀抢劫乘客的财物。日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决吴某有期徒刑4年。

  据被害人宋小姐称,她在凤岗镇沙岭汽车客运站上了吴某的车后,吴某叫她先给钱。她便给了吴某20元,但是吴某拿过钱说这张钱公司的机器识别不了,要她换一张。她于是给了吴某100元,吴某说这张也不行,就这样一直换了4张100元。在确认她身上没钱后,吴某拿了车费后对她说,“你滚下车去”。见吴某很凶她就赶紧下车了,下车后感到不对劲,就拿出钱看了一下,发现4张100元面值的人民币都被换成假币了,宋小姐接着就到派出所报案了。

  在第一次作案得逞后,吴某来到凤岗镇沙岭汽车客运站附近再次伺机作案。被害人赵女士也同样上当。吴某用假币调换了赵女士的9张100元面额的真币。此时赵女士觉得不对劲,称身上没钱了,吴某便握住一把螺丝刀,威胁赵女士拿钱出来,后抢走赵女士手提包内的另外10张100元面值的钞票,将赵女士赶下车。吴某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之后吴某在一次行骗中被警方抓获,并现场起获假币若干和螺丝刀一把。对于上述犯罪事实,吴某供认不讳。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相威胁,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吴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数罪并罚。法院遂以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记者/范琛 通讯员/钟紫薇 曾维亮)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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