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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查处边境贩卖野生动物 9名官员被行政问责

2014年10月31日 10:35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昨晚7时10分,晚报记者从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县委外宣办获悉,“中越三号界碑非集贸市场贩卖野生动物”又有新进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江城县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其中4人给予停职检查,4人给予通报批评,1人书面检查。

  被行政问责的9人分别是江城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何绍良、曲水镇副镇长李康云、江城县林业局森林防火专职副指挥长江东、江城县工商局副局长李发清、江城县林业局局长徐凯、江城县森林公安局政委杨雪峰、江城县林业局副局长李忠、江城县工商局勐烈分局局长聂春海、江城县工商局局长熊卫。

  江城县政府研究认为,9人对曲水镇中越三号界碑非集贸市场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短期反弹负有责任。其中,何绍良、李康云、江东、李发清4人,给予停职检查的行政问责;徐凯、杨雪峰、李忠、聂春海4人,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问责;熊卫给予作出书面检查的行政问责。

  关于被行政问责的9人,有的在履职中,对辖区内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打击查处不力;有的在履职中不认真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任务,工作措施不力;有的在履职中对分管工作检查、指导、督促不到位;有的对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落实不够。

  相关链接

  22只获救野生动物

  移交救护站

  昨日,记者从江城县外宣办获悉,截至目前,因野生动物一案,目前,普洱市、江城县两级森林公安局已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的22只野生动物,昨天上午已移交给普洱市野生动植物救护繁殖中心。而查获的116.8公斤野生动物死体及其制品,江城县森林公安局在县纪委、县政法委、媒体的监督下,已于昨天下午在县垃圾处理场进行了公开销毁。

  记者 黄兴鸿(春城晚报)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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