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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和行政审判“二合一”

2014年11月04日 09:4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最高法发布案件管辖规定 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和行政审判“二合一”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通报这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情况。根据《规定》,第一审授权确权类知产行政案件将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闯表示,该规定的最大亮点是,彻底实现了知识产权法院及其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和行政审判“二合一”,即由知识产权法院及其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管辖和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全部民事和行政案件。据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本月上旬挂牌成立,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正式成立。

  北京法院管辖范围明确

  根据新规定,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二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三是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新规定明确了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类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的第一审授权确权案件主要包括:不服国务院部门授权确权类裁定或者决定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与知识产权强制许可有关的行政案件;与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有关的其他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闯表示,与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有关的其他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案件主要是指那些虽不属于授权确权但与之有密切关联的行政行为引发的案件。例如,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续展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专利审查行为提起的诉讼的案件。

  民事行政审判“二合一”

  王闯说,新规定最大亮点是,实现了知识产权法院及其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和行政审判“二合一”,即由知识产权法院及其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管辖和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全部民事和行政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均由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无论该第一审案件由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还是由行政审判庭审理。

  对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均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这是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体制的重大革新,对于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王闯说,中国目前知识产权案件全国已经达到11万,在北京来说,明年很可能受理的案件就达到一万,而很多国家一年专利类的才不到三千件。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将会成为世界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最多的法院。

  上海广州法院年内成立

  据王闯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本月上旬挂牌成立,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正式成立。下一步,知识产权法院将实行主审法官制度,探索建立法官员额制度,完善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以及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调查官制度。

  目前,最高院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工作规范,明确技术调查官的职能定位、配置数量、选任条件、管理模式、职权行使等问题。还将改组成立“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加强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以及传统知识、遗传资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晨报记者 颜斐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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