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网购相机想退货 不满收“折旧费”投诉商家

2014年11月04日 16:04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网购的相机,实物与商家的描述不一致,刘先生联系商家要求退货,竟被要求支付30%的“折旧费”。刘先生认为不合理,向集北工商所投诉。

  近日,刘先生通过淘宝网,向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售价870元的照相机。收到商品后,他发现该照相机像素太低,拍出来的照片很模糊,与商家网页上宣传的“高像素,超清晰”的商品描述完全不一致。刘先生立即联系商家,希望予以退款,不料对方以“相机已使用”为由,要求收取30%的折旧费。刘先生认为,若自己没有先拍几张照片,怎么知道像素太低与描述不一致呢?在多次交涉无果后,他只好致电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投诉。

  在调解中,集北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告知商家,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经过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将870元退还给刘先生。(通讯员 林琳菁 记者 陈泥)

【编辑:和星晨】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