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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管住“能人”是干部工作的大题目

2014年11月05日 11:0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央第二轮巡视反馈情况近日陆续公布,其中“能人腐败”问题广受关注。以官方通报形式剑指“能人腐败”尚属首次,但在实践层面,这一怪象可谓困扰已久。

  与对庸官、懒官的憎恶相比,人们对能人是欣赏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市场活力被极大激发,一大批有能力的干部脱颖而出,确确实实为当地、为国家、为人民做了许多实事好事。然而,或因个人党性修养和法纪意识不够,或因约束体制机制不太健全,一些能人频频卷入权钱、权色交易的泥潭,一些能人自恃脑子活、点子多,大着胆子钻制度漏洞谋个人私利。诸如禹作敏、刘志军等等,因违法乱纪而倒下的干部都不可谓不是“大能人”。也因此,对他们的落马,人们更感惋惜和痛心。

  干部的“能”用得正、用得对,是人民之福、国家之幸;反之,用歪了、用邪了,则会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这要靠道德自律软约束,但关键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愿腐的制度硬约束。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矛盾困难相互交织,我们要善于发现、培养能人,更要用好、管好能人。防惩“能人腐败”,还得从制度和法律层面着手,让重大改革做到于法有据,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到实处。

  尊重规则,依法办事,也是能人对自我最好的保护。现代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功不抵过是基本常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已成为执政党的自觉追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更是明文规定,“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权力,任何人都不要妄想以政绩作资本来对抗法律制裁,再“能”的人也要服管,越大的权力越要关进笼子里。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能人之“能”成为惠及人民的良水甘泉,而非吞没八荒的洪水猛兽,能人才真正体现了价值,才能走得更稳更远。徐立星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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