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咬伤同村村民 主人称对方不该跑拒全部赔偿
2014年11月06日 09:2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牵着藏獒遛弯,遇到同村村民闲聊,结果藏獒将村民咬伤。昨天,顺义区人民法院表示,目前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正在审理中。
据介绍,甘某和徐某是同村村民,甘某在路上碰到徐某牵着藏獒遛弯时,甘某停下脚步聊天中被藏獒突然咬伤,故此案被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甘某诉称,今年9月下旬,其在村东头路上碰到徐某牵着他家养的藏獒遛弯,因为都是熟人,就停下脚步跟徐某聊几句,意想不到的是,藏獒突然扑上来,徐某没拉住,自己就被藏獒咬伤了。甘某表示,徐某家藏獒个头很大。
甘某表示,后经顺义区医院治疗,自己被诊断为左手开放性骨折、右腿多处咬伤、有出血,有一处伤口深达皮下组织,属动物损二级。经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8900元。后自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89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护理费3000元、营养费2000元、误工费18000元和交通费900元。
藏獒的主人被告徐某则辩称,对于甘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自己同意赔偿部分损失,但不同意全部赔偿。徐某认为,因为甘某自己也有过错,徐某说:“他逗我家藏獒来着。”同时,徐某表示原告甘某当时不应该跑,“他要不跑,我家藏獒肯定不追他。当时,我已经尽力拉住我家藏獒。”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李涛)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