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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港已查获150余部进境iPhone6

2014年11月06日 09: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中山海关获悉,自iPhone6上市以来,已有150余部iPhone6手机由旅客携带从中山港旅检口岸进境,“疯”迷们的热情依然丝毫未减。不过,有的旅客由于不清楚海关规定超带,或故意隐匿夹藏逃避海关监管,涉嫌违规甚至走私。为此,中山海关提醒旅客,携带新购手机进境,请先申报,后过关。

  10月30日晚,一名旅客从中山港口岸进境,未书面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经X光机检查和开包查验后,当值关员却发现其携带的棕色旅行箱和黑色手袋中共有iPhone6手机3部。由于该旅客携带的手机属于应税物品,且超过5000元人民币,属于应向海关申报而未申报,有故意隐匿、逃避海关监管的嫌疑,后被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这样的情形在我们执法中经常会碰到,很多旅客存在侥幸心理,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以为可以逃过X光机的检查、瞒过海关关员的眼睛。”海关旅检科关员小吴说。

  海关强调,旅客携带须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选择“申报通道”,并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中山海关驻中山港办事处对进出境旅客随身行李物品实施100%X光机检查,对过机检查发现嫌疑的就要打开行李细查细验。根据海关规定,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物品,应该主动向海关申报,予以征税放行。即使旅客携带iPhone6等电子产品是自用,也需要征税。这是因为手机属于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无论价值,一律予以征税放行,不受“5000元人民币”的范围限制。旅客携带多台手机入境,经申报和海关认定,将依法予以征税放行或予以退运;若未经申报而被查获,将至少被认定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违规行为,重则构成走私,无论违规或走私,都将依法受到追究和处理。 (记者/孙嘉琳 通讯员/刘溉)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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