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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治政府应正面回应“停车费之问”

2014年11月06日 13:3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既然市民是用法律手段申请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如何回应,就体现了对法的态度。如果连公民的知情权都不予尊重,又如何引导公民信法、守法呢?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在大街小巷划线收取停车费。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几天前,来自北京、天津等地的31名车主,委托律师分别向31个城市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对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问题进行信息公开。

  事实上,与公共停车位有关的这些信息,关系到市民的日常生活,也是很多人一直想弄清楚的。虽说每车每次花不了多少钱,但从整体来算,确实不是个小数目。更何况,这些停车位占用的是公共资源,收起费来总得于法有据。只有信息公开了,道理说清了,才能回应市民的质疑。规则意识的建立,法治社会的深入人心,恰恰需要这样的相互沟通。

  要说这31名“较真”的车主,确实挺值得敬佩。一方面,与他们有同样遭遇、同样疑问的人成千上万,但主动站出来的却是凤毛麟角;另一方面,他们委托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用的是法律手段。我们现在常说要建立法治社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们要重视自己的权利,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拿这次来说,31名车主的举动提醒着更多的人去关注停车费问题。相信很多人已经注意到了,一些学者、律师参与到了讨论之中,而“市级立法权”的权限等问题也随之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面对市民的主动维权,相关政府部门如何“接招”显得至关重要。不过从以往的情况来看,无论是三峡大学学生向山西财政厅和安监局申请公开“表哥”杨达才的年度工资收入,还是去年浙江一名律师向省级计生委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情况,地方政府多是想方设法回避问题。有以“不在公开范围之内”为由直接拒绝的,有说完“将延期答复”后再无音信的,也有拿“国家机密”当挡箭牌的,这和公民的维权热情形成鲜明对比。

  这种消极抵抗的方式,不仅容易招致更多的质疑,也消解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心。按理说,政府部门遇到质疑,肯定要想方设法解释澄清,尤其涉及到财政收支,更要谨慎对待。越是直面问题,越能得到理解,越是躲躲闪闪,越容易让人怀疑有“猫腻”。而且,既然市民是用法律手段申请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如何回应,就体现了对法的态度,如果连公民的知情权都不予尊重,又如何引导公民信法、守法呢?

  尤其是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市民用法律手段申请政府公开相关信息,不是难为谁,而是给政府部门提供了一个与市民沟通的机会,如何回应市民的“停车费之问”是检验法治政府的一块“试金石”。避实就虚、躲躲闪闪,让主动维权的市民失望,将成为阻碍法治社会进程的“绊脚石”。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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