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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网络空间法治化需从政治、经济等方面研究

2014年11月06日 16:2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5日下午,中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域的顶尖专家和企业代表聚集在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网信办)座谈,共议中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法治建设。这是两周内国家网信办第六次就依法治网组织座谈会,此前已分别聚集法律及相关各界、重点网站、网信部门、网络媒体、移动互联网界进行探讨。

  各种迹象表明,中国正加快步伐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并掀起网络空间所有利益攸关方的头脑风暴。

  1994年,第一根网线由北京中关村接入互联网,中国开启了与世界各国共建共享互联网的时代。现如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信息产品制造基地和最具潜力的信息消费市场。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国互联网网民数达6.32亿、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5.85万亿元,9月底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实现销售产值7.4万亿元。

  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历数网络空间巨变:“20年过去了,中国已拥有超过6亿网民、12亿手机用户、5亿微博用户、5亿微信用户,每天信息发送量超过200亿条,中国网站达400万家,上网已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生活形态。”

  随之而来的是,网络空间中的交流与摩擦交织,争端与冲突不时升级,秩序构建迫在眉睫,法治确立呼之欲出。在此前召开的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新闻发布会上,鲁炜说:“网络空间的治理,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

  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总工程师李京春指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正面临着各种网络黑客行为的攻击威胁。

  网民对于网络空间治理的呼声非常强烈。北京广安东里社区居民赵继亭对网上一系列乱象深恶痛绝。他说:“最反感的是黄色内容,最无聊的是段子,最痛恨的是虚假信息,以及弹出来的广告窗口。”他认为,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是全过程的监管,网络安全的监管也应该是全过程的。

  “互联网的历史非常短,现在网络空间出现的问题都与法治有关。”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会员常务副主任周宏仁说,没有法治,物理空间的假恶丑都会映射到网络空间中来。“法治实际上就是要把真善美的方面加以发扬,使假恶丑的方面得到遏制。”

  从哪里寻找法治依据,如何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在业界专家中掀起大讨论。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党委书记吴世忠提出,中国拥有几千年的历史,法治思想、法治实践非常丰富,积累了丰厚的管理经验以及教训,这都是中国依法治网的底气所在。

  周宏仁指出,网络空间不完全等同于物理世界,不能简单把物理世界的法律进行套用。网络空间和信息化领域的法治建设,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四个方面加以研究。要对现有法律进行梳理,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网络空间治理法律框架。

  李京春呼吁,加快出台中国网络安全战略,宣示中国网络安全主张;加紧研究制定网络空间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保护法,反对各种形式的网络攻击和信息窃密,应对网络空间威慑恐吓和战争威胁;加紧研究制定互联网安全行为准则等相关法规,治理互联网不规范的恶意竞争、探测攻击和其他各种违法“乱象”,净化网络环境,为维护世界网络空间和平,发挥网络大国的作用。

  无论是今年8月国家网信办出台的“微信十条”,还是10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都显现出中国网络空间立法进程正在加速度推进。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称,网信办已经制订了“互联网立法规划”,将加快推进网络立法,近期会修订出台《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规定》,“这将是近期内互联网领域最新、最全、最重要的一个法律法规”。(记者 南婷)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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