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抢金项链扔下几百元 称只想给金店一点补偿

2014年11月09日 09:24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凌晨2点,在宁波鄞州区的一家旅馆,苍南警方经过几天侦查追捕,将抢夺黄金的刘某抓获归案,并在其身上缴获两条黄金项链和8000多元赃款。

  10月30日上午10点多,刘某走进苍南县龙港镇的一家金店,假装要买,让导购员取出项链给他看。“这个都不够粗,不够重,你拿出最粗的那条给我看一下。”导购员告诉他,这条项链有80多克重,价格要2万多。刘某拿在手里掂量了几下,突然扔下200元现金,迅速逃出金店。

  11月4日下午2点多,不到1小时的时间,刘某连续两次闯入龙港的两家金店,以同样的方式抢走两条金项链,在金店扔下200元和300元的现金后,带着项链迅速逃走。

  据刘某交代,10月30日抢劫之后,他当天就逃到宁波,并以17000元的价格卖掉金项链。因为没有“动静”,他决定潜回龙港继续作案。11月3日下午,刘某从宁波偷偷返回温州,住在与龙港一江之隔的平阳县鳌江镇,第二天下午,他又潜入龙港连续抢夺黄金。

  刘某说,他之所以在现场扔下几百元现金,“只是想给金店一点点补偿。”

  据了解,刘某今年28岁,湖南人,在龙港一家塑料厂打工,每月收入2000多元。一个月前,刘某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对方却拒绝了他。性格孤僻的刘某,觉得自己不招女孩子喜欢,是因为生活条件太差,所以下定决心要“改善生活”。于是他辞掉工作,专门做起抢夺黄金的营生。

  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报通讯员 薛建贺 本报见习记者 汪子芳

【编辑:高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