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违法建筑740万平方米 拟成立物业督察队
记者从今天(11月12日)下午进行的上海市政协“本市违法建筑治理”专题视察会上获悉,本市将继续对违法建筑进行大力度整治,并通过组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督查队伍,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源头治理。
据市城乡建设委介绍,今年1至9月,全市累计拆除违法建筑740万平方米,其中拆除新增违法建筑80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筑660万平方米,已经超过去年全年490万平方米拆违总量的150%。特别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三个月以来,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347万平方米,拆违工作力度明显加强。
此外,“公字违建”清理、党员干部追责、以及停水停电停气限制违法建筑用于生产经营等手段,已经在浦东、黄浦、奉贤、虹口、青浦、嘉定等区启动实施。市城乡建设委表示,本市将持续对违法建筑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对在建违法建筑“零容忍”,坚决快速拆除,确保“零增长”;对社会矛盾突出、市民反映强烈的“老大难”存量违法建筑,逐一整治消项。
据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部署,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对接,建立挂牌督办制度,目前首批24项已基本完成,第二批48项已经下达,同时对47处涉及市属单位、武警和部队的违法建筑组织开展专题整治。
另据市住房保障局介绍,将加大源头发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违法建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对发现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拍照取证、劝阻制止,向业主或使用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在2小时内向区县政府指定的责任部门和房管部门同时报告。
记者获悉,本市将组建一支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督查队伍,定期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责情况进行检查。查实有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及时、未及时报告“违法搭建”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除依法依规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外,将其纳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档案,相关信息作为企业资质升降级、项目评优、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市住房保障局同时表示,一旦查实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房管部门将立即予以注记,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此外,将相关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具体细则也已在研究中。(记者 沈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