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醉酒驾车与他人发生纠纷 男子获刑拘役四个月

2014年11月13日 15:25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一名市民醉酒后驾车,与人发生纠纷,结果被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男,39岁,家住静海县。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他与朋友在一家烧烤店吃完饭后,酒后驾驶轿车沿河东区崂山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天山东路交口时,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路人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张某抓获。经检验,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56mg/100ml,属醉酒状态。

  最终,河东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记者王赫岩 通讯员郭启 张郴)

【编辑:孙静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