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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涉黑犯罪活动交织腐败日趋复杂

2014年11月15日 08:3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12日,山西省公安厅通报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况,山西警方公布了十起典型的涉黑涉恶案件,这些涉黑涉恶犯罪对当地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造成很大危害。

  在此前的9月12日,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近年来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活动较为突出。

  打黑降低刑事犯罪率

  李振刚,广东省茂名市人,以他为首的涉黑团伙涉嫌故意杀人、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行贿、洗钱等犯罪事实30宗,涉案金额达4亿元。

  2011年5月19日,警方打掉以李振刚为首的特大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同时挖出充当李振刚团伙的“保护伞”多名,破获敲诈勒索、诈骗等案件30宗,查封、冻结该团伙非法所得涉案金额总值达4亿元人民币。

  2011年12月,李振刚等20余人涉黑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审理后一审宣判。李振刚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等共计7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1.003亿元。

  2014年9月19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因法律适用等问题,李振刚所涉的非法经营等3宗罪名未被认定,李振刚被改判有期徒刑12年;取消逾亿元罚金仍追缴全部违法所得。李振刚团伙案中两名被告人因证据不足被宣判无罪。

  法院判决书披露,李振刚等人放高利贷的对象涉及茂名、广州等地,其中以建筑行业的包工头老乡为主,也有参与赌博、涉嫌诈骗的嫌疑人,甚至包括投资亏损处于资金困局中的企业老板。李振刚等人放贷300万元,不到半年就会形成2000多万元的债务。当欠债方还不起高额债务时,李振刚团伙便采取威胁、恐吓、殴打、非法拘禁等方式追债。对于有固定资产的欠债人,李振刚团伙会威逼对方将高利贷写成欠条,然后以伪造证据等方式,虚构成普通债务问题,侵吞借款方的房产、股权等财产。

  2011年,全国“打黑办”统计,自2006年中央部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5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131个,铲除恶势力2.4万多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万多起,扣押涉黑资产100多亿元;检察机关公诉涉黑案件1779起,人民法院宣判涉黑案件1462起;司法行政机关跨省异地关押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及骨干518名。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公安机关每铲除一个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都会连带破获几十起甚至上百起刑事案件。随着打击涉黑犯罪的深入,绑架、伤害、涉枪等严重暴力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

  涉黑犯罪手段更加隐蔽

  2011年7月8日上午,湖南省众一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湘铭涉黑团伙案由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被告人李湘铭犯15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52万元;对涉案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两个月至1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27.7万元。对涉案的被告单位湖南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100万元。

  随着法院一审判决的下达,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涉黑团伙案,逐渐向世人掀开了黑色的面纱。

  “湖南众一集团”是一家多元化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土木建筑、锰矿等矿产品采掘加工、商铺管理和经营等业务。“黑老大”李湘铭也曾是“商界新锐”。

  从2006年开始,李湘铭在开发“通苑佳园”商品房项目时,就与施工队伍、工地周边产生了很多矛盾。李湘铭认为,请求相关部门出面解决问题程序复杂,而由社会上的人来出面,事情反而“处理得快,处理得好”。于是,李湘铭就产生了类似“黑社会带小弟”的想法,希冀以暴力为“资本”,在经营活动中压制竞争对手,收“四两拨千斤”之效,进而以较小资本牟取暴利。

  据查,李湘铭团伙组织层次比较分明:李湘铭系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是该组织的第一层成员。团伙成员殷亮、黄辉、罗睿、王海全、罗学军系李湘铭的得力干将,是该组织的第二层成员。李湘铭将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都是下令给他的第二层成员,由第二层成员殷亮等人再去组织人员具体实施。团伙成员黄雄伟、张昊等16人是该组织的第三层成员。在该组织形成发展过程中,李湘铭还为该组织确立了一些“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矩”,比如对上一律喊“哥哥”,小弟必须听“哥哥”的话。

  法院查明,除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外,李湘铭还分别犯有强奸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骗取贷款罪等。检察机关起诉书上列举的罪名多达15项。从2008年至2010年,被李湘铭团伙成员先后寻衅滋事致伤在案的被害人达11人之多。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近年来的涉黑案件发现,类似李湘铭团伙,以合法公司为外衣的涉黑案件不少。

  来自全国“打黑办”的分析称,目前,黑恶势力主要盘踞在建筑、运输、商品批发等各类市场,歌舞、洗浴等娱乐休闲场所和餐饮业,有的还渗透到有色金属、煤矿等能源领域,黑恶势力的犯罪手段更加隐蔽。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汪力认为,无论黑社会性质组织如何包装、隐藏,其惯用的通过非法手段逐利性质很难完全消失,在特殊时刻仍会出现。当然,也有一些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处于原始积累阶段,依然摆脱不了暴力手段。

  打黑和反腐相互关联

  2014年5月23日,审判长的宣读声回荡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

  “被告人刘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至此,刘汉、刘维等3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完成一审法律程序。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判处的性质最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在刘汉、刘维涉黑组织背后,有一张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当前,一些地方的黑社会性质犯罪之所以长期存在,是因为不法分子编织了一张非常复杂的社会关系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涉黑组织必然会与权力相互勾结,并且通过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拓展生存空间,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

  汪力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从客观上看,没有“保护伞”,黑社会性质组织很难在当地做大做强。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也就自然顺带着挖出其背后的“保护伞”,一批被腐化拉拢的官员也就落马。从这点上看,打黑和反腐相互关联,打黑能牵出一些腐败官员,揪出一些腐败官员也能顺带挖出黑恶势力。

  也正因为如此,在9月12日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郭声琨要求,要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对可能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认真抓好摸底排查,明确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打击,做到有的放矢、精确打击、打出实效,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除恶务尽,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突出问题,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决不姑息迁就。记者廉颖婷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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