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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未成年人组成盗抢团伙 作案后自拍留铁证(图)

2014年11月17日 15:29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11名未成年人组成盗抢团伙 作案后自拍留铁证(图)

“警察小分队”作案时自拍的手机照片成了他们抢劫的证据。记者 段钦中摄

  南宁石埠派出所打掉一个11名未成年人组成盗抢团伙

  “警察小分队”作案自拍留铁证

  近段时间,石埠十来名未成年人组成抢劫团伙,为首者年纪最小,只有13岁。他们以“警察小分队”的名头对当地未成年人“执法”抢劫财物。在今年9月底的一次抢劫中,一同伙用手机自拍“小分队”作案过程,这些照片最终成了他们违法犯罪的证据。11月7日,这个由11名未成年人组成的团伙被南宁市西乡塘警方打掉。

  未成年人组成的团伙

  今年9月24日,西乡塘公安分局石埠派出所民警在查处一起盗窃电动车案时,在嫌疑人的交代中,警方了解到同样发生在辖区的案件:当月4日晚上,十几名未成年人在西乡塘区石埠奶场805路公交车终点站围殴两名同龄人,并抢了东西。两名被抢者害怕对方报复,没有报警。

  根据嫌疑人的供述,民警去到江西中学调查,找到两名受害学生莫某(16岁)和梁某(17岁)。

  莫、梁二人告诉民警,4日晚8时许,二人结伴到石埠奶场附近交话费,刚出营业厅,就被几个同龄人喊住,之后被对方带到300米外805路的公交车终点站附近一块空地上。

  随后,约10名男子围上来对莫、梁二人一阵殴打,还让二人跪在地上。这伙人中一个身材较魁梧的赤膊男子,叼着烟说:“我们是公安局的警察小分队,你们的摩托车没有上牌,要交给我们5000~8000元罚款。”莫、梁二人慌了,说没钱,赤膊男子叫手下人搜身,将莫、梁二人的随身物品全部摊开在地上,逐一检查哪些可以用来做抵押,要二人回家拿钱来赎。

  最后,这伙人抢走一台价值1700多元的小米手机,另一台手机因太残旧,没要。莫、梁二人身上并无其他值钱的财物,这伙人威胁他们不许到处乱说。

  为首者年仅13岁已是“老江湖”

  被抢者回忆,该团伙中一人曾是他们同校同届学生,但不知其姓名。民警再次联系学校,辗转查到该人,并实施抓捕。该嫌疑人很快供出其他10名同伙,民警最终将其中7人抓获(另3人仍在追捕中),到案的8人中,有3人因年龄没到14岁另作处理,其余5人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未成年人中,年纪最大的17岁,最小的才13岁。让警方没想到的是,13岁的覃某是这个团伙的头目。这伙未成年人均已不读书,平日游手好闲,长期聚在一起吃喝玩乐,或到南宁飙改装的电动车。13岁的覃某因为长得比较健壮,模样成熟,又“走过江湖”,成了其他成员的头头。

  覃某初一的时候就辍学,家里人将他送到隆安一文武学校,谁知他在夜晚翻墙出来,自己从学校走回石埠家中。他曾盗窃摩托车,拆散后在网上售卖,还有偷到五羊本田摩托车后,仅以90元卖给车行老板。

  作案现场自拍照片成证据

  受审时,这些未成年人大大咧咧,面对民警说:“你快点问,问完我要回家睡觉了。”如此耍赖也不能让他们蒙混过去。民警从其中一团伙成员的手机里发现了9月4日他们抢手机的自拍照片。11月14日,石埠派出所民警将打印出来的一沓相片进行展示。这些照片上,有覃某赤膊叼烟训斥跪在地上的被抢者,有“搜查”清点被抢物品的,有在抢劫现场比剪刀手笑着自拍的。据嫌疑人交代,当时觉得好玩,就拿出手机到处拍。结果,这些相片正好印证该团伙抢劫的犯罪事实。(南国早报记者 段钦中)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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