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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大代表监督案件执行 帮八旬台商讨12年赖账

2014年11月18日 20: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南京11月18日电 (记者 申冉)“为了一笔两百余万元人民币的股份转让金,台商汪先生从六十多岁等到了八十多岁,希望能够在老人家还在世的时候,看到这张12年前法院的判决书真正被成功执行!”18日,南京市人大代表傅浩,作为市民代表之一,受邀全程关注、跟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文简称南京中院)的案件执行工作,他期待在自己的监督和努力下有一个圆满结果。

  据南京市中院民事案件执行局副局长李兵介绍,台商汪先生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投入了20万美元与南京一家国有企业长城皮鞋厂合资,不久之后双方出现资金纠纷,汪先生想退出自己的股份,最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给出了一个仲裁结果:由南京长城皮鞋厂向汪先生支付约合243万余元人民币的股份转让金及利息。

  但是,汪先生多次向企业索要该笔款项不果,2002年他向法院申请向企业执行仲裁结果。然而就是这笔资金被当时已经改制的南京长城皮鞋厂拖了12年。

  “因被执行人南京长城皮鞋厂系特困企业,导致该案所涉及的款项至今未能全部执结。”李兵告诉记者,后来更由于企业和其上级主管单位互相推诿,申请人汪老先生在履行和解协议过程中,又出于自身债权能否最终实现的担忧予以反悔,导致这桩十多年前的旧案至今未能完全结案。

  此次受邀跟踪、监督此案执行的人大代表之一、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秘书长傅浩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他一直非常关注,“每次看到老人家花白的头发和期盼的眼神,都让人感到愧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结果和法庭的正式宣判,都没有办法得到彻底执行,执行难成为严格司法的难点和瓶颈。”

  同样参加此次活动的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市胸科医院副院长唐进也认为,不应该让这种得不到执行或完整执行的“法律白条”再开下去,“有再好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再公正的宣判,没有执行力,对于受害者和原告都是没有意义的。”

  李兵在采访中坦言,目前大陆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仍然难解,“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查封财产难动、协助义务人难求”的状况依然存在,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也有一定程度的不理解。

  李兵表示,法院希望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市民们关注、跟踪执行人员的工作,一方面督促协助执行单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运用法律规定的执行手段和措施推动案件执行;另一方面,让人大代表了解影响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各种原因和阻力,为解决法院“执行难”呼吁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从地方立法的层面,推动出台解决“执行难”的有效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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