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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呼格吉勒图案笔录:公安局的人不让我解手

2014年11月21日 08:5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11月20日早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一家送达了《再审决定书》,让呼格吉勒图案有了新的进展。

  一案“两凶”

  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亦称“4·9”命案)。法院认定:1996年4月9日20时40分许,呼格吉勒图酒后到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处窥视,当听到女厕所内有人解手,便进入女厕所将正在解手的被害人杨某某搂住,后采取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将其按倒在便坑的矮墙上,扒开衣、裤进行流氓猥亵。后听到外面有动静,便逃离现场。杨某某因其扼颈窒息当场死亡。

  1996年5月23日,呼格吉勒图案一审开庭。旁听人员回忆,庭审时间并不长,检方宣读公诉意见,律师为呼格吉勒图做无罪辩护。短暂的休庭合议之后,法官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

  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案发仅62天后,法院判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呼格吉勒图案曾有一次转机——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背负10条人命、作案27起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

  2005年年末,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第一起案件就是“4·9”命案,至此同一案件出现了两个凶手。

  当赵志红供述自己是“4·9”案真凶时,专案组成员大吃一惊。为确认赵志红供述的真实性,专案组先后安排4组经验丰富的干警讯问赵志红。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一退休官员、“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说,4组干警讯问赵志红的四份口供相互印证,没有漏洞。

  赵志红口供说:“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结,双脚蹬地用力,五、六分钟后,她没了呼吸。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当年的“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表示,反观18年前呼格吉勒图的供述,则显得单薄得多,“两份供述摆在一起,显然赵志红的供述更可信。”

  据了解,2005年之前,“4·9”案案发的公共厕所就已经拆除,但赵志红在指认现场时却能准确找到案发时公共厕所的位置。

  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开庭,但因关系到呼格吉勒图案,此案未再审理。如今已近9年,超过法定审结期限,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因“4·9”案久拖未决关押至今。

  领导指示下的抓紧破案

  呼格吉勒图案发生的背景是上个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出现一个犯罪高峰。1996年4月到1997年2月,由公安部牵头成立了“严打办公室”,呼格吉勒图撞在了“枪口”上,相关领导指示要抓紧破案。

  呼格吉勒图案曾广受质疑。跟呼格吉勒图一起去报案的呼和浩特卷烟厂职工闫峰回忆,案发当晚,两人在外喝酒,闫峰先回车间,呼格吉勒图回家取钥匙。10多分钟后,呼格吉勒图来找闫峰,要他同去女厕,说那里出事了,听到有人呼救。后两人发现厕内女尸,呼格吉勒图坚持要去治安岗亭报案。第二天,闫峰录完口供出了警局,呼格吉勒图再也没有回来。

  闫峰说,案发后的第二天早上,他走出公安局时,透过门缝看见呼格吉勒图蹲在地上、手被反铐在屋内的暖气管上,面色发黑,当时他也不明白呼格吉勒图为什么不能和他一起出去。

  曾有媒体记者获得一份18年前呼格吉勒图案的笔录,该笔录制作于1996年5月7日21时20分,笔录中呼格吉勒图称自己是无辜的。

  该媒体报道,在这份共计7页、1500字的笔录中,呼格吉勒图数次表示:“今天我说的全是实话,最开始在公安局讲的也是实话……后来,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曾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赫峰介绍,相关记录显示,技术人员曾从受害人的体内提取过凶手的精斑。然而,这一关键物证当年未做DNA鉴定。他分析,一是因为当时内蒙古没有条件做,二就是太自信,“觉得这个案子没有这个证据也能定罪”。

  2014年1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通气会,称呼格吉勒图案正在依法按程序积极地复查中,法院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依法公正处理此案。至于该案何时启动再审,要视复查的具体情况决定。

  11月20日10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高院作出的再审决定,根据呼格吉勒图近亲属的申诉,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2项的规定,即发现“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再审案件的有关规定,高院将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鉴于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决定不开庭,采取书面形式审理本案”。

  “只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站在儿子墓前为他朗读‘无罪判决书’”

  11月1日,呼和浩特市的南郊,呼格吉勒图墓,四周枯黄的草在风中摇曳。墓碑上只写着呼格吉勒图的名字,没有生辰和逝去的年份。

  站在儿子的墓前,泪流满面的尚爱云说:“我们只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站在儿子墓前为他朗读‘无罪判决书’。”

  为了给二儿子呼格吉勒图争取一张“无罪判决书”,李三仁和老伴尚爱云已经奔波了9年,在这9年里,他们得到的答复一直是“快了,再等等、再等等”。

  2014年11月20日早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李三仁一家送达了“再审决定书”,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捧着“再审决定书”放声痛哭。这一迟来9年的“再审决定书”让她看到了二儿子“沉冤昭雪”的曙光,这离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整整18年。

  2006年年初,正在住院的李三仁听说赵志红来他们小区指认凶案现场后,他和老伴走上了上访之路,奔波于家和内蒙古高院,奔波于呼和浩特和北京之间。他们至今还保留着的一沓厚厚的火车票、上百张快递回执单和数百张信访处理单。

  李三仁说,从1996年呼格吉勒图“出事”至今,他一直坚信儿子是冤枉的。

  在赵志红落网之前的9年里,李三仁一家并没有去为二儿子申冤,“因为没有证据,说什么法院也不会信”。

  在这个没有希望的9年里,李三仁先后戒烟、戒酒、也戒了下象棋,变得沉默寡言,亲戚之间他也不再走动。身边人的指指点点让他如芒在背,在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后的几天里他就愁白了头发,一家人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

  庆格勒图是呼格吉勒图的弟弟,在二哥被定为奸杀案的凶手时,正在上初中的他突然发现同学和小区里的小伙伴们都不跟他玩了。他说,老师告诉同学们,他是强奸杀人犯的弟弟,让离他远一点,别学坏了。

  随后的几个月里,庆格勒图变得越来越不合群,学习成绩逐渐下降,当时不到14岁的他一个多月就掉光了头顶的头发。呼格吉勒图案发不到半年,庆格勒图就辍学了。如今,内向的庆格勒图以给别人开车为生。

  今年76岁的陈守天,是李三仁的老邻居、老同事,他见证了李三仁一家在儿子被执行死刑后的艰难。

  “李三仁喜欢在休息时间和我们这些老邻居下象棋,也会在下班后和我们喝点小酒,但后来这些全戒了。”陈守天回忆说,出事时尚爱云40多岁,长得很年轻。以前,性格开朗的尚爱云喜欢跳舞、打扑克,儿子出事后再也没见她参与这些娱乐活动。

  2005年赵志红的落网让一家人燃起了希望。在随后的9年里,李三仁每天晚上19时,雷打不动地看新闻联播,每天要买一份刊登有法制新闻的报纸,了解国家法规政策。他说,要“有理有据地上访”。

  在呼和浩特赛罕区山丹小区那个简陋的两居室里,李三仁床头一直放着一本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刑事错案与七种证据》,这本书有的地方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很多地方用笔勾勾划划过,在一些地方,他还专门用白纸写下了自己的理解,并读给文化程度不高的老伴听,老两口互相鼓劲“要坚持下去”。

  如今,骨瘦如柴、视力越来越差的尚爱云,枕边放着一个信封,里面有几张呼格吉勒图小时候和18岁时的照片,还有一张全家福。她哽咽着说,大儿子和二儿子出生在牧区,那时她老伴是下乡知青,他们在草原上结的婚,真怀念那时一家人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李三仁一家已经在这间狭小的拆迁后分的楼房里生活了10多年,卫生间手盆的下水管插在桶里,生活废水省下来冲厕所,冰箱里只有一点水果,几个鸡蛋,没有肉。老两口想从每个月不足3000元的退休金里,省下钱做上访的费用。

  “错的,永远都是错的。我相信法律会给我儿子一个清白。”今年62岁的尚爱云坚定地说。(本报记者 李玉波 赵海东)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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