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人寿保险湖南资兴支公司原经理投案 涉500万集资

2014年11月21日 11:2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2014年11月12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公司外景和该公司原银保部经理李莲蓉的自首书。进涛 摄

涉案单据。进涛 摄

  被指违规吸纳社会资金 , 虚报公司业绩

  公章管理缺位, 24名客户利益“不保”

  “我这个可是真公章啊,而且我买了人寿公司这么多产品,我现在就是豁出,我退休工资全部用掉,我都要维权到底。”2014年11月11日这天,郴州的天气阴冷,68岁的老人郑恒秀坐在记者面前,愤愤地控诉着一场以高回报为诱饵的集资骗局。在她看来,这场数额高达500多万元的集资骗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公司(以下称“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难辞其咎。

  三年前的2011年5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的理赔调查员李莲蓉,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了湖南省资兴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此前她的职务经历了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团险部副科长、银保部经理。

  李莲蓉写下自首书,走进资兴市公安局认罪服法的同时,她也打开了一个外人难以知晓的“潘多拉魔盒”。

  为了完成月考核和季度考核,每个月末和季度末,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曾以购买高回报的内部短期保险理财产品为诱饵,行“吸纳社会资金,完成公司业绩”之实。正是该公司的这一违规做法,为时任银保部经理的李莲蓉的巨额诈骗“奠定基础”。此后,八年间,李莲蓉均以此为由,向同事、同行以及他们的亲属集资诈骗5712860元。李莲蓉银保部经理的身份和加盖多枚公司印章的收据,让这些受害人对他们购买的保险理财产品深信不疑。

  案发后,李莲蓉锒铛入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兴支行否认曾向客户销售此类理财产片,更没有违规吸纳社会资金,虚报公司业绩。至此,不仅24名客户的高收益许诺“化为乌有”,他们的本金也只能拿回65%。2014年1月21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受理”的终审裁定,再次让这24名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曾经的忠实客户的心灰意冷。

  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的集资诈骗案,究竟是银保部经理的个人行为,还是在公司的默许下滋长蔓延?公司应该在此事件当中承担怎样的责任?客户方和涉事公司方面至今仍旧各执一词。24名客户还在四处奔走,他们只想拿回原本属于他们的本金部分。

  多方指证的违规吸纳社会资金,虚报公司业绩,公章管理制度的缺位,本案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保险公司管理方面的漏洞,应当引起发案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的深思。

  “比女儿还亲的客户经理”

  郑恒秀与李莲蓉相识在2003年3月初资兴市邮政局和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联合举办的一场保险理财产品推介会上。根据推介会组织方介绍,李莲蓉是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

  那次推介会上,在听了李莲蓉介绍保险理财产品与银行储蓄相比较的优势之后,郑恒秀当场买了6万元的名为“国寿鸿泰两全保险”的分红型保险。那个时候的郑恒秀刚刚从鲤鱼江电厂退休,一向勤俭节约的她,掌管着全家人的经济大权。“家里人信任我,包括小孩参加工作以后,工资都交给我。”

  成为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的客户以后,李莲蓉开始走进郑恒秀的生活。71年出生的李莲蓉和自己的儿女年龄相仿,而自己的儿女又长年不在身边,郑恒秀在李莲蓉的身上寻找到了一种久违亲切感。

  推介会半个月之后,李莲蓉一次到家里的拜访,进一步拉近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由于离异不久,带着小孩东奔西走拉客户的李莲蓉,在郑恒秀这里赢取了更多的同情。郑恒秀知道,李莲蓉最爱吃的菜是“荷包蛋”,所以每次只要李莲蓉来吃饭,“荷包蛋”就成了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一道菜。李莲蓉也对郑恒秀关怀备至,“那真是比亲女儿还亲,因为我女儿不在我身边嘛。”

  除生活上给予李莲蓉关心、照顾之外,尽量多地购买李莲蓉介绍的保险理财产品,也成为郑恒秀关心李莲蓉的一种方式。有记录显示,截止2003年年底,与李莲蓉认识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郑恒秀从李莲蓉手里购买的中国人寿保险理财产品就高达17万多元。 此后几年,这一数字攀升到了89万元之巨。“这个钱放在人寿保险公司,等于给人寿保险公司增加了财富,给她本人也增加业绩。”

  勤奋、能干、讨人喜欢,几乎是所有接触过李莲蓉的人对她一致的评价。时任资兴市邮政局中间业务部经理的赵文静,因为工作关系,几乎每天都会和李莲蓉接触。再加资兴市邮政局和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同在一个院子里办公,赵文静和李莲蓉更是“知根知底”。“蛮憨厚、不讨嫌”是她对李莲蓉的评价。

  赵文静以及包括郑恒秀在内的其他23名受害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位朝夕相处的工作伙伴,在7年之后,将会给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庭带来一场“浩劫”。这其中有6名资兴市邮政局的员工、4名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业务员,也就是李莲蓉的同事。

  银保部经理的自首书与她的“金钱陷阱”

  “2004年1季度,公司为了达成开门红任务,原任经理刘凤兰要我到社会上借钱约10天,每1万元给100元利息,我凭着良好的信誉向资兴市邮政局中间业务部经理赵文静等人借钱,公司如期归还本息,为我后期以公司名义向群众借款奠定了基础。”这是李莲蓉自首书上最引人注目的一段话,被认为是道出了“万恶之源”。

  “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话,经营都非常规范,不存在说违反业务管理规定去做些什么业务。”2014年11月18日,现任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总经理欧阳建松在电话中告诉新华网湖南频道记者。

  欧阳建松介绍,由于他自己是今年年初才就任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的总经理一职,此前不在资兴上班,对于“李莲蓉事件”不是很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李莲蓉自首书中所说的公司为了业绩要她去以高回报,吸纳社会资金的方式肯定不存在。随后,欧阳建松总经理说,当时确实有部分公司员工因为这起事件,“被处分了”。

  可是,关于那次“借钱”,时任资兴市邮政局中间业务部经理的赵文静记忆犹新。“是他们经理和综合办的领导去找我,委托李莲蓉负责办理这项业务”。 与实际情况不同的是,赵文静得到的信息是,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针对老客户和内部人员销售的一款名为“鸿信”的短期保险理财产品,十天回报率10%。那一次,赵文静自己购买了3万元,十天之后,她收到了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支付给她的本金和利息共计30300元。

  此后几年,这款只有“老客户和内部人员”才能享受到的保险理财产品,成了李莲蓉最热衷推销的产品。

  鲤鱼江电厂退休职工郑恒秀接触到这款产品的时间是2007年。“她说郑姨,现在保险公司内部又在开展一种理财产品,10%的回报。她讲很多人买了。赵文静带领邮政局那一帮人,包括赵文静的亲朋好友他们都买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当时就讲,好吧,我给你拿20万。”

  在李莲蓉的宣传鼓动下,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内勤高丽敏、销售员韩湘英、孟素萍等相继介绍家人、亲戚购买这款“保险公司内部的保险理财产品”。

  至案发,赵文静介绍家人、亲戚购买这款理财产品的金额是212万元,高丽敏13万元,韩湘英41万元,孟素萍129万元,郑恒秀则将包括子女在内的一大家子的全部资金89万元用于购买了这款产品,总金额接近600万元。在这些客户当中,除了郑恒秀被许诺年利率10%以外,其他人被许诺的是月利率1%。“我的是最低的”郑恒秀说。

  从未让赵文静、孟素萍、韩湘英等人担心的是,每个月月底,李莲蓉都会将约定好的收益送到他们手上。满一年期限后,李莲蓉又会开好新的收据,更换已经到期的收据,而且这些收据上均加盖了多枚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的公章。一切都顺理成章。

  “每次借钱都以公司要完成任务为由,且出具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收款收据。经理不知情,出纳也没有询问。”李莲蓉的突然自首,犹如滔天洪水,向这“24位享受着特殊待遇的客户”袭来,一同被摧毁的还有他们给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兴支公司的信赖。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说,被告人李莲蓉从赵文静等人处集资5712860元,已归还本金1880000元,尚有赵文静、郑恒秀等人的集资款共计3832860元无法归还。骗取款除用于支付被害人到期的利息共计1036080元,其余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

  “她把公司的钱和自己的钱混在一起,拆东墙补西墙,为了筹集更多的钱,又买了很多的股票和彩票,后来钱就搞空了”。李莲蓉的辩护律师段国强在电话中如是说。

  24名客户利益“不保”

  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理赔调查员李莲蓉投案自首后,资兴市相关部门立即成立了善后处理小组。该小组最后的“善后方案”是,此前李莲蓉向客户承诺的收益全部归零,24位客户已经收取的收益也要从本金里扣除,每人发放剩余本金的65%作为救助款,其他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24位客户明确表示,他们无法接受这一方案。

  在郑恒秀提供的收据上,新华网湖南频道记者看到上面盖的印章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公司发票专用章”、“现金收讫”、“保险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业务处理专用章”五个印章。事后,警方查明这些印章均为真实印章所盖。也正因为此,郑恒秀等24人认为,他们是将钱交给了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而是不是李莲蓉个人。

  如今,韩湘英还是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的保险销售业务员。第一次将一家人凑起来的血汗钱交给李莲蓉的情景,她至今都历历在目。“我看到她拿的收据,写好,然后就拿起公章,盖起就给我啊。就在办公室。”

  “我有几次是把钱交到保险公司窗口去的,他们叫B柜面,钱是给了他工作人员,票是李莲蓉拿出来的。”和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同在一个院子里办公的资兴市邮政局中间业务部经理赵文静,更是有着充分的理由相信,多年来他们一直购买的是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的保险理财产品。

  “如果作为银保部经理的李莲蓉,可以轻易而举地同时使用五枚不同的公司印章,而且时间长达8年之久,公司管理层却毫不知情,这恐怕是匪夷所思的,足见该公司管理的混乱程度。”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瞿文凯律师介绍说。“从法律意义上说,李莲蓉与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之间构成了‘表见代理’, 而‘表见代理’的后果都应该由公司承担。至于最终责任承担,当然公司在承担对外责任后,是可以向李来求偿的。”

  然而,这一法律逻辑却并没有被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和善后处理小组认可。

  2012年7月23日,资兴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莲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李莲蓉没有上诉,此判决为生效判决。

  “你说不争的话,我的钱是大风吹过来的,还是地上捡回来的?花这么多钱,我买这个教训,真的不值,因为我是信任500强企业,我才给你的。”直到今天,赵文静还没有领取65%本金的救助款,其他人出于各种原因都在交出原始收据、签订不再追责的承诺书之后,领取了救助款。

  而郑恒秀尽管签字领取到了本金65%的救助款,但是,她还在四处维权,不断尝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3年10月25日,资兴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郑恒秀以中国人寿保险资兴支公司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不予受理”;2014年1月21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上诉人郑恒秀以中国人寿资兴支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没有法律依据。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郑恒秀认为,通向维权之路的大门被关闭了。如今的郑恒秀,退掉了在保险公司的所有保单,“因为我看到这个保单,我太伤感了,我也不想得到那个钱。我现在我该得的,人寿保险都不给我”。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瞿文凯律师强调说,“市场交易时刻存在着风险,每个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都应该明晰自己和对方的状况,谨慎辨识正常交易行为和非正常交易行为,特别是回报过高的交易行为,更需要提高警惕,清楚合同相对人的身份与情况。自己掌握交易的主动权。这样,才能规避风险,保户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莲蓉的身份是真的,银保部经理,所有的章子都是真的,怎么我们购买的产品就成了假的呢?”身为资兴市邮政局中间业务部经理,并且长期和李莲蓉有着密切业务往来的赵文静说,她至今无法想明白,“在我看来,这就是他们公司的一项正常业务”。

  在资兴市东江镇罗围村,韩湘英姊妹四家人,每家一层居住在一栋普通的四层自建楼房里。这四家人为“李莲蓉事件”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李莲蓉投案后,韩湘英答应赔偿其他三姊妹的损失,至今还有13万元没有还清。“要不是住在一起我也不会喊他们买咯”,韩湘英悻悻地说。以前喜欢到姊妹几家串门聊天的她,如今更多地是呆在自家的房间里,“反正就是抬不起头”。

  “几姊妹见面,我从来不跟他们主动说话,我没有说话的权利,我一讲话,他们就讲你不要讲什么,你最没说话的权利。在姊妹当中,你只是低头给他们做点事情。不能跟她们交流。”赵文静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两眼噙满泪水,面无表情,声音低缓。由于经她介绍的212万资金全部来自于自己的家人,赵文静在家人面前背负着沉重的心理负担。不到50岁的她,在经历了这场无情骗局之后,头发已经花白。

  “我女儿在我面前含着眼泪说,妈妈,你真的把李莲蓉比我看得还要重。我现在想起都心酸。”这是得知李莲蓉投案自首后,郑恒秀的女儿对郑恒秀所的一句话,其中滋味难以言表。(注:应当事人要求,文中赵文静为化名)(记者 进涛)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