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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当把群众利益举过头顶

2014年11月21日 11:39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高音喇叭播放拆迁政策法规,看似“普法”实则扰民;对流动摊贩围追堵截,看似“严格执法”却常常上演暴力一幕……法治社会建设,如何切实做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防止少数部门和单位假借“法治”之名行损害百姓利益之实,须引起人们的进一步重视。

  毋庸置疑,法治作为调节利益关系、促进长治久安的利器,要充分发挥其“公正天平”、“正义之剑”的作用,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这也是我们今天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现实意义所在。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过去很多地方也一直都在强调法治社会建设,强调依法办事,但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却还是屡屡发生,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劳动者权益保障、环境治理等敏感问题上。而反思其中的“法治”,一些地方或怠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或另搞一些地方土政策,以地方办法来代替国家法律法规,造成诸多矛盾和纠纷;一些地方在立法决策过程中不重视征求民意,使得一些法规、决定常常成为部门利益的博弈品,成为局部利益的代表;一些地方常常选择性执法,或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无形中让利益受损群众对一些法律法规产生抗拒心理。很显然,任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绝不是真正的法治。鉴于此,各地在推进法治建设之时,当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核心,否则,法治就难以真正实现。

  让法治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必须在地方立法以及执法过程中公开透明,充分吸纳百姓意见,让地方法规真正成为民意的代表,让执法得到民意的拥护和支持。近年来一些地方频频出现群体性事件,社会出现“法不责众”一幕的背后,也往往是面对矛盾冲突,有关方面未能充分征求民意、达成共识。因此,只有广开渠道充分征求民意,求得社会最大公约数,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法律权威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让法治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还必须防止将法治简单化的工作作风和倾向。过去,很多百姓为了切身利益问题去政府部门投诉或咨询时,最后常常会得到一句“我们管不了,你去法院打官司吧”。虽然法治并非只是司法部门的事,但在很多地方,一些政府部门却常常这样狭隘地理解,并简单化处理一些群众的利益诉求。事实上,百姓遇事诉诸法律,其高昂的成本往往让人望而却步,少数人也因此转而走上“信访不信法”之路。

  当前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公平正义已成为社会各方的聚焦点。如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无疑是法治社会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这也是各地必须直面的现实考验。(耿联)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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