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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民警”来电称涉嫌洗钱案 女子被骗4500元

2014年11月21日 14:32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家住南平市延平区的李女士接到自称是上海市闵行区公安局民警的来电,称其涉嫌一宗洗钱案。随后,她又接到一份名为《刑事逮捕令》的传真。李女士顿时慌了神,结果被骗了4500元。

  这份《刑事逮捕令》上有李女士的身份证号及其本人照片,最上方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行却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文单位是“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承办单位是“上海市闵行区公安局”,盖的公章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加盖有“北京市检察执行处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命令官印”的印章。如此漏洞百出、“四不像”的一张纸,却让受过高等教育的李女士慌了神。她急忙按照对方指令,把卡里的钱转到了对方的账户里。

  据延平区刑警大队防诈骗中队民警介绍,我国大陆地区没有“刑事逮捕令”这个说法,只有“逮捕令”,检察、公安、法院也不会在一起发文;且我国只有一个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本没有“上海市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若接到此类电话或所谓公文,切不可惊慌失措,稍加辨别便可知真假,且警方进行案件调查时,不会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记者 刘辉 通讯员 丁晨)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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