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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肇事车主因300元诉讼费闹崩 调解不成再审判

2014年11月21日 16:20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我就是不出!这个诉讼费我一分钱都不出!凭什么我被告就要我出?”昨天下午,在管城区法院南曹法庭上,本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就要被法官调解成了,不想最后因该案300块钱的诉讼费到底谁该出的问题上,因肇事车主方的坚持,使得该起案件就这么黄了。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韩怡 实习生 李钟鸣

  事故责任双方并无异议

  今年5月8日晚10点多,小李驾驶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和程先生借来的一辆日系轿车在文兴路与南三环交叉路口处发生了交通事故。

  事故8天后,交警部门做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程先生作为这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承担70%责任,小李存在酒驾承担30%。

  只有交强险的小李的车,在交警四大队委托物价部门作出鉴定后,给出了3.5万余元的损坏估价。但是保险公司对小李的车损坏评估并不认可,不愿付给3.5万余元的70%的赔偿金。

  小李的父亲老李将保险公司、程先生以及肇事车主刘女士三方告上了法庭。

  焦点变成谁出300块钱诉讼费

  昨天下午,该案在管城区法院南曹法庭开庭。

  “这起案子依法判决和调解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钱肯定要赔,如果现在调解,您少拿点但是立即能拿到,走审判程序可能您得等到明年。”在杨法官的劝说下,保险公司愿意在全额赔偿交强险的基础上赔偿小李的雪铁龙车损坏评估价格的64%,较之前“一分也不少”的老李态度也略有松动。

  不想最后因该案300块钱的诉讼费到底谁该出的问题上,几人谈崩。肇事车主刘女士的丈夫小张:“我就是不出!”随后冲到立案处,“我要上诉!花100万我也要告,准备打他个3年官司!”

  原本几乎谈好的调解就因为这么一下瞬间崩溃了,原被告双方甚至吵了起来,互不让步,杨法官只能宣布走审判程序。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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