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疑女友与别人有染 到女友家中打砸被刑拘

2014年11月24日 09:0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想挽回欲分手女友,却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有染,冲动之下,男子拿刀打砸女友家中财物。昨日,记者从达州市达川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开庭审理了这起毁坏财物纠纷。

  据介绍,男子王某是达州人,平时在成都上班,和女友冯某恋爱一年多。2014年4月,一直住在达州的冯某忍受不了异地恋而提出分手,但王某不舍。为了让冯某回心转意,王某当月便从成都赶回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并来到了冯某家门口。冯某不在家,王某决定在门口一直等到女友回来,和她好好谈谈。但直到当晚8时许,冯某一直没有回家,电话也联系不上。王某急了,便叫来开锁王将门打开。

  入室搜寻一番后,王某发现了疑似其他男子的居住痕迹。他醋意大发,随即恼羞成怒,气冲冲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对着房间一阵乱砍。冯某家中的电视机、冰箱等物品全部被打砸坏,王某这才愤怒地离开了。等冯某回家时看到家中景象,吓了一大跳。打电话给王某,才知道这事就是男友干的。可王某不但不认错,还仍然气势汹汹地要来找她,忍无可忍的冯某选择了报警。

  2014年6月,王某被刑事拘留。经鉴定,被损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8795元。随后,王某赔偿了冯某的损失,并获得了冯某的原谅。日前,经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王某为泄私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其认罪及得到冯某谅解,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华西城市读本讯(张波彭雪芹记者 王华逸)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