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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贷行业官司大增 八成被告缺席审判

2014年11月24日 09:3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深圳小额贷款行业遭遇冰火两重天:一边迅猛发展一边暗藏隐忧

  来自刚刚结束的深圳第四届银贷合作论坛的数据显示深圳小额贷款行业发展迅猛,三季度贷款同比增长30%~50%,很多国企、上市公司都加入了小额贷款行业。但是,据深圳基层法院的最新数据显示,小额贷款的相关诉讼有较大幅度增长,很多诉讼中债务人跑路,八成被告缺席审判。这无疑是给深圳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

  【行业现状】

  小额贷发展迅猛资金缺口大

  在本月举行的深圳第四届银贷合作论坛上,深圳市银行业协会指出,深圳小额贷款的市场空间很大,据估算,小额贷款资金缺口达上百亿元。

  深圳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小额贷款发展速度很快,目前深圳经过核准的小额贷款公司一共达到130家,其中,今年上半年累计批准了18家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100家,注册资本197亿元,到三季度贷款达到大约270亿元,同比增长30%~50%。

  在深圳上半年批准的18家小额贷款公司中,1/4是上市公司,例如联想集团、金地集团、宝安集团等,这说明深圳现在不仅大量民营企业,很多国企、上市公司都加入了小额贷款行业,这无疑会提升整个行业的品质。

  【司法纠纷】

  案量增八成 被告缺席审判

  小额贷款行业在发展迅猛的同时,其面临的司法纠纷也在呈几何级数增长,随着市场发展的泛滥无序所暴露的种种经济和社会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大量相关的法律纠纷涌入法院大门。

  据宝安法院11月统计的数据,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涉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纠纷案件31件,涉案标的额共计1.04多亿元,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其中,在全部小额贷款诉讼案件中有20多件的债务人去向不明,缺席审判率达80%以上。

  记者从福田区法院也了解到,该院2010年、2011年当年度受理的案件数量为493宗、647宗,但自2012年起,该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激增。2012年、2013年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153宗、1627宗,今年上半年已受理该类案件976宗,接近去年的60%。其中,个案的涉案金额由以往的千百元或者数万元发展至现在不少案件动辄千万元。

  分析

  小贷案特点:借款利率约定过高缺乏保障

  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的相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借款利率约定过高,违约金等计收超标,是小额贷款纠纷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有的约定贷款月利率高达2%,有的约定违约金按日2%。加收,有些除约定违约金按日加收外,还约定按贷款总额的10%计收违约金,使得案件违约金达到了年利率的98%,明显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借贷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还有一些个案是由于过于追求“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忽略采用房产、机器设备、车辆等抵押质押,以及采用夫妻共同借款等担保方式保障债权,纠纷出现时债权的实现缺乏保障,最终闹上法庭。

  福田区法院的办案法官还反映,这类案件的调解及执行工作难度非常大。该类案件借贷双方在诉讼之前往往已协调多次未果,诉讼阶段要再行调解几乎行不通;有的被告确已债台高筑,根本无力清偿;有的借贷本身系赌债等非法借贷;还有一些是因为大量公告送达和被告拒绝出庭使案件无法调解。

  出路

  加强监管降低信贷风险  

  深圳从2008年开始试点小额贷款,如何让小额贷款公司走良性发展之路呢?

  深圳金融办指出,地方金融主管部门今后的重点工作是把控风险,管控非法集资。在利率方面,将按照国家规定的不高于基准利率的4倍实施监督;在逾期贷款的催收方面,将做到依法依规,抵制暴力收贷。

  宝安区法院的办案法官则从办案中提出了自己的司法建议。首先,各监管部门要认真核查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资格,严厉查处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超限、贷款利率超限等违规经营行为。其次,各小额贷款公司应强化内部风险管控,建立完备的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并落实企业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另外,法官还建议将小额贷款公司界定为经营贷款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履行义务的同时,应享有通过系统核查贷款人信用情况的权利。小额贷款公司应综合社会评价机制和征信体系建立客户信用等级评分机制,制定有区别性的贷款政策,以降低信贷业务风险。  文/广州日报记者 王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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