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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内部价购房 忽悠熟人十几万获刑

2014年11月24日 14:5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于某以能用内部价购房为由,邀朱某合伙投资房产。朱某掏了十几万元之后,发现再也联系不上于某了。他找到开发商,才知道钱都被骗了。日前,于某因犯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被李沧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

  2012年,无业的于某认识了有钱的朱某。于某凭借以前做房产销售的经验,忽悠朱某说他认识房地产开发商,能以内部价购房为由,邀请对方和自己合作投资房产。双方在2012年12月24日签订协议,约定合作购买位于莱西市“厚德花苑”等房地产项目的住宅和店面。

  朱某之后陆续掏了十几万元。为了不让他起疑心,于某私刻公章,伪造开发商的收款收据以及协议书等材料。而朱某毫不知情,一直在等待投资回报,直到后来怎么也联系不上于某后,他这才起了疑心。朱某找到“投资”楼盘的开发商,一问才知道,他掏的钱并没有交给开发商。于是,他立即报了警。2013年10月底,警方将潜逃数月的于某抓获归案。

  日前,李沧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公章及购房合同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合同诈骗罪;此外,还用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亦构成诈骗罪。两罪并罚,决定对于某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记者 周衍鹏)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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