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水务局原副局长唐新尧涉受贿被判11年
2014年11月24日 15:59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铜仁市水务局原副局长唐新尧2003-2013年工作期间,先后收受工程商95.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六个月。
经查,唐新尧在担任德江县水利局局长、铜仁市水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款95.5万元。
依据有关规定,唐新尧被给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法院审判,唐新尧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 ( 记者 简冰冰)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