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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个月猎回42名外逃嫌犯 男子诈骗过亿外逃5年

2014年11月26日 07:2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1月20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共从美国、日本、加拿大、泰国、马来西亚、埃及等16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42名(其中缉捕27名、劝返15名),并协助外省警方抓获外逃犯罪嫌疑人9名。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介绍,在被抓获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中,有14人的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有6人潜逃境外超过10年;有1人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此人是广东公安机关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抓获的首名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嫌疑人。

  加强国际协作抓捕劝投同推进

  据介绍,“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东警方坚持境内境外两条战线齐头并进,抓捕劝投两项措施共同推进,主动出击与布控守候协同开展,在缉捕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工作中取得一系列突破。

  在公安部经侦局、国际合作局的精心组织下,广东省公安厅与深圳、江门市公安局等办案单位派遣境外追逃小组分批赴泰国、马来西亚,成功抓获龙某等外逃犯罪嫌疑人4人。

  与此同时,广东省公安机关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法律框架为基础,在公安部的直接指导下,加强境外追逃协作,加强信息通报和研判分析,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行踪线索,及时采取侦查措施。多名来自美国、埃及、马达加斯加、韩国等国家的外籍犯罪嫌疑人在途经广东境内时,被广东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并成功抓获。

  部分自首人员被依法取保候审

  据了解,广东警方还深入开展政策攻心,强力推进劝投工作,并积极协调境外执法机构合作,营造强大声势,促使外逃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自首。通过不懈努力,广东警方先后从美国、加拿大、日本、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规劝15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约占抓获总人数的40%。

  涉嫌信用证诈骗犯罪、涉案金额达数亿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案发后逃往美国。经广州市公安机关越洋规劝,张某自愿回国投案;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广州市白云区某经济合作社原社长梁某得知公安机关追捕行动已延伸至美国等多个发达国家后,主动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投案请求,目前梁某已返回国内投案自首;现已取得加拿大国籍,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潜逃6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也于11月19日从加拿大乘坐飞机返回广州,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有关投案自首人员中,王某、曾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其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和投案自首情节,依法律程序向检察机关提出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意见。

  12月底前自首或可从轻处罚

  黄守应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10月11日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公安机关已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了在逃犯罪嫌疑人及家属。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仍然在逃的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在2014年12月1日这一最后期限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黄守应说,根据上述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在上述期限前主动回国,自愿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回国到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在这里,我们再次重申,并希望那些还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当机立断,把握难得机会,抛弃侥幸心态,尽快作出主动投案的明智选择。”

  黄守应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天涯海角、有逃必追”,下一步,还将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组织出境追捕行动组开展集中抓捕。

  公安机关也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公安机关将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并给予经济奖励。

  涉嫌合同诈骗潜逃4年

  “外商”改名换姓迂回入境终落网

  “外商”预付订金取得货物后立即转手,玩起了失踪,这一去就是4年没有音讯。在挥霍完诈骗款项后,这名“外商”改名换姓意欲再次潜回我国故伎重施时,刚入境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4年11月1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猎狐2014”专案组在公安部经侦局和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的指挥下,通过境内外协作布控,抓获一名潜逃境外达4年之久的中东籍在逃犯罪嫌疑人艾沙耶。

  2010年10月28日,犯罪嫌疑人艾沙耶冒充香港某集团公司总经理的身份,向广州一名事主支付1万元订金,订购总价值86万元的运动服装。在取得这批服装货物后,艾沙耶立即将这批服装低价转卖给其他中东籍商人。同年11月30日,艾沙耶持另一普通护照从广州白云机场逃往境外,导致事主损失达85万元。

  “猎狐2014”专项行动期间,专案组民警经缜密侦查,通过公安部组织的境内外协作布控,及时发现了艾沙耶变换姓名准备进入我国的线索。

  在第一次布控时,犯罪嫌疑人艾沙耶故意提供虚假行踪信息,试探公安机关的动作,致使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守候多时却扑了个空。

  办案人员马上重新排查线索,分析犯罪嫌疑人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时是单独作案,而且转卖货物、卷款潜逃的动作迅速,判断艾沙耶为“老手”,经验老到。经过4年多的时间,艾沙耶诈骗资金挥霍得差不多,极有可能再度进入我国,故伎重施,实施新的犯罪。“其变换姓名、使用新护照的做法,就是为进入我国实施犯罪所做的准备”。

  同时,办案民警推断犯罪嫌疑人曾经在广州作案,被广东省公安机关列为追逃人员,其再次从广州入境或在广州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很有可能到经济发达、外贸业务量大的长江三角洲作案。而上海作为该地区的主要国际航空港,犯罪嫌疑人选择上海入境的可能性很大。据此,办案民警迅速联系上海警方,开展布控工作。

  果不其然,在第一次试探后的数周,办案民警终于准确掌握艾沙耶将从上海入境的情况。针对艾沙耶的狡猾伎俩,公安机关再次组织严密的布控工作。

  11月1日,艾沙耶使用变换姓名后的新护照,辗转多国转乘飞机,满以为这样可以躲过中国警方的密集追捕。然而,当艾沙耶再度进入我国境内时,就被早已做好缉捕准备的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艾沙耶低首忏悔,用阿拉伯语表示:“早知道花这么多心思,还能给你们抓住,我就不敢骗人了。”

  涉嫌信用证诈骗过亿元外逃北美洲5年之久

  外逃嫌疑人关注国内新闻投案自首

  2014年9月19日5时左右,涉嫌信用证诈骗犯罪、外逃北美洲5年的中国籍外逃犯罪嫌疑人张某从国外搭乘南方航空公司航班到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向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投案自首。

  张某说:“在国外一直担惊受怕,加上思念国内亲人,这次经过公安机关耐心的规劝和教育,最后在政策的感召下,决心面对现实,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2009年5月13日,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某公司涉嫌信用证诈骗案。经过调查证实,在2005年至2008年9月期间,该公司伙同香港等多家公司,通过自买自卖、循环交易的方式进行虚假电解铜贸易,并且利用相同的货物提单重复在不同议付银行交单的手法,向国内10家银行骗开100多笔远期信用证,涉及金额数亿元,并套取信用证项下款项,造成银行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约1亿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潜逃国外。

  今年“猎狐2014”专项行动期间,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领导和专案组民警在多方调查和分析张某逃跑后的思想心态后,研究制定“分化瓦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加强政策感召、循序渐进”的劝投工作方案,经过长时间的劝投思想工作,张某终于回国投案自首。

  在公安机关讯问时,张某交代其在境外的生活和想法。

  记者了解到,张某曾经幻想逃到发达国家后,可以让其不法行为一了百了,企图凭借其在金融街积累的经验、才华和资本实现东山再起。

  “哪知道,由于我所牵涉案件金额巨大,即使是异国他乡、在亲朋好友之中也是家喻户晓。不仅正当商人对我敬而远之,不愿意与我打交道,就连当地的流氓地痞也不时上门骚扰。”张某表示,这令他不胜其烦,但又怯于身为中国的外逃犯罪嫌疑人,不敢惹事,只得忍辱偷生。

  “在全国公安机关‘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后,我每天关注着中国的新闻报道,看着一个个外逃犯罪嫌疑人落网,心里更是感到阵阵的寒意。”张某说,当公安机关办案民警通过境内的家属联系到自己时,他最终意识到,自己的根终究在国内,只有面对现实,主动回国,向公安机关坦白交代事实,才能解决问题,才是自己唯一正确的出路。

  所以,在9月19日,张某毅然下定决心,乘坐飞机,从美国返回中国,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本报记者 邓新建 本报通讯员 曾祥龙 刘国光)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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