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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炒股亏光未成年儿子钱 父子翻脸对簿公堂

2014年11月26日 09:1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7年前,赵亮亮16岁,父母离婚后,还在读中学的他得到了分割下来的财产51万。因未成年,钱交给了父亲代为保管。7年过去,父亲却将钱在近来年用于炒股,亏损仅剩1万余元。

  2007年,赵为权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其子赵亮亮随父亲赵为权生活,夫妻二人从其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中,分割了51万元给未成年的儿子赵亮亮(时年16周岁)。由于当时赵亮亮尚未成年,这51万元由其父亲赵为权代为保管。

  近来年,赵为权为寻求资产增值,便将这51万元投入了股市用于炒股,并且在其子赵亮亮成年之后将这一事实告知赵亮亮,也得到了赵亮亮的同意。然而,截至今年,这51万元在几年的股海浮沉之后已经只剩下一万余元。而此时,赵为权与其前妻均已重新组建了家庭并各自有了小孩,赵亮亮今年大学毕业后,向父亲要钱找工作,却被告知钱已亏完,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赵亮亮将其父告上法庭。

  南充阆中市人民法院在对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赵为权在用该保管款炒股的前期,正逢股市牛市,赵为权也因此赚到了部分钱。2009年后,因股市转熊,才逐渐开始亏损。而此时,赵亮亮已满18周岁,且就读于某大学金融系,对股市风险有一定的了解。赵亮亮对其父亲用其保管的钱炒股也是明确表示同意的。故如依法判决,赵亮亮将很难要回该51万元存款。

  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及赵亮亮的特殊困难,经过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赵亮亮与父亲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赵为权返还原告保存款30万元。 (旷心怡 记者 刘虎)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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