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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涉非法吸存1800多万逃亡老挝 语言不通回国自首

2014年11月26日 11: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金华11月26日电(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黄紫轩)在逃往老挝之前,于某、项某夫妇在浙江浦江经营着一家水洗厂。由于经营不善,夫妻俩从2012年9月份开始,以“高利息借贷”为由向10余名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1800多万元,可最终企业资金链还是断裂。去年12月份,于某夫妻俩逃往老挝。几天前,两人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投案自首,出现在了萧山国际机场。

  逃亡老挝后,于某夫妇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浦江警方上网追逃。

  然而,人虽然逃走了,但于某夫妇逃亡在外的日子可以说困难重重,因为吃住不习惯,加上语言不通,又害怕被当地人欺负,于某和妻子在老挝的日子并不好过,平时大门不出一步,一直蜗居在出租屋内。就在半个月前,食物中毒差点要了命。

  几番挣扎下来,于某夫妻开始有了投案自首的念头。

  而这段时间,浦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也开始宣传“猎狐2014”专项行动,尽可能发动嫌疑人亲属、朋友进行规劝,让他们消除顾虑,尽快投案自首。

  “反正整天担惊受怕的,上街也不上,怕被人欺负,这次刚好公安部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趁着这样一个有利的机会,还是决定回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项某说,趁着这个机会,两人还是决定自首了。

  11月20日下午两点钟,逃往老挝近1年后,于某夫妇在浦江警方的押解下,走出萧山国际机场。

  据了解,此次缉捕境外涉经济犯罪逃犯“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浦江警方缉捕的7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中有6人属于投案自首,1人被强行抓获。因为境外追逃存在成本高、周期长、程序复杂等难题,当地警方最终确定了以规劝自首为主的追逃方式,民警尽可能发动嫌疑人亲属、朋友进行规劝,告知其现在公安部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的情况,分析回国投案自首的利弊,最终消除了嫌疑人的顾虑归国投案自首。截止目前,浦江警方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人数占浙江省“猎狐2014”专项行动期间缉捕总数(42名)的16.67%,占浦江境外逃犯公安部在册人数(7人)的85.71%。

  浦江警方呼吁,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在12月1日前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同时,警方也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0579—88183666。(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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