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西安:城固5名村干部骗取移民搬迁补助获刑

2014年11月26日 13:15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城固县5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助专项资金共计12万元。日前,城固县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王炳亮等5人5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查,王炳亮是城固县九坝村原党支部书记,许启德、王克新、饶志琴和王朋飞均系该村原村委会班子成员。2012年,当地政府向该村下达了35户移民搬迁集中安置指标,该村决定将不符合条件的14户农户上报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户。35户农户每户收到3万元移民搬迁补助款后,该村又决定将不符合条件的14户的部分补助款共计16.6万元上收,作为村集体资金。拿到上交资金后,王炳亮、许启德、王克新和饶志琴4人商议,仅将其中的10.6万元开票入账,其余6万元不入账,由饶志琴保管。后4人将该6万元款项私分,同时也分给了另一村干部王朋飞。

  同年,当地政府还向该村下达了两次移民搬迁分散安置户指标共计6户。王炳亮等5人再次将2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虚报为移民搬迁分散安置户,并获得移民搬迁补助款共计6万元。在分别给予该两户1000元和1.5万元的好处费后,王炳亮等5人将其余4.4万元私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5名被告人身为村干部,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移民搬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助专项基金并予以侵吞,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炳亮有期徒刑10年;许启德有期徒刑9年;王克新有期徒刑5年;饶志琴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王朋飞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记者 张松)

【编辑:孙静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