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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私设“小金库” 3人被处分

2014年11月27日 09:35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通报了2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案例。

  2005年至2013年9月期间,乐东利国镇球港村委会将2次出售宅基地的部分款项共计1776760元存入球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昌兴和报账员王某某私人账户,并进行账外核算,共计支出1444611元,余额332149元。2014年9月9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给予球港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林昌兴留党察看2年处分。

  2010年社区居委会换届后,乐东莺歌海镇莺二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报账员方玉丽在党支部书记、主任柯国建的授意下,把社区部分收入存入私人账户私设社区“小金库”,“小金库”只设一本收入支出的登记本,没有收入、支出凭证。该登记本上记录总收入为167034元,总支出为160400元,余额6634元。

  2014年9月9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给予柯国建、方玉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黄婷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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