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责骂砖头砸伤堂弟 海南昌江一男子获刑
2014年11月27日 09:48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昌江一男子董某由于操作不当,将其堂弟的摩托车损坏,其堂弟对董某责骂不停,董某便拿砖头重伤堂弟腹部。近日,昌江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据了解,2013年3月21日,清明节扫墓,被告人董某在借用堂弟即被害人董某民的摩托车过程中,不慎将摩托车损坏,随后在昌江石碌镇尖岭村董某荣的家中,董某民因此对董某进行责骂。董某因不满便随手捡起一块砖块扔打董某民,造成董某民左边腹部受伤,董某遂逃离现场。事后,董某主动到昌江公安局投案。经鉴定,董某民腹部损伤为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董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属初犯,可以宣告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刘江浩 通讯员 麦兆堂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