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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主任受贿滥权 两千万国资打水漂

2014年11月27日 10:5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并索要他人财物;故意违背工作职责,超越职权,致使国家补偿费流失近2000万元。日前,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将宋维武提起公诉。

  宋维武,原系八公山区住建委主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副主任。2009年至案发,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向八公山区新庄孜截洪沟清淤工程、瓷器厂东门棚户区改造、阳光丽景国际儿童城项目等的承包、施工方索要、收受感谢金共计76万余元。

  检察机关还查明,宋维武滥用职权,在紫金山庄19栋别墅拆迁等项目中,通过仿造会议记录或指使工作人员扩大补偿面积等方式,骗取补偿款,共给国家财产造成1931万余元的损失。 (王来勇)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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