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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银行的不诚信行为更要约束

2014年11月27日 14:31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北京西城区法院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该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9年激增50多倍,占商事案件总量过半。这其中有部分消费者过度消费甚至恶意套现等原因,但究其根源,银行乱发卡、乱收费、未尽告知义务才是源头。

  作为一种高度专业的金融产品,从信用卡的产品设计,到格式合同制定,再到审发授信,甚至发生纠纷后把消费者告上法院,银行的强势地位和话语霸权自始至终。

  这些年来,银行在追求发卡数量、增加业务收费上铆足了劲,却在规范服务、控制风险上提不起劲。在推销信用卡时,银行大力宣传赠礼品、免年费、免息期等好消息,但对消费者相应义务责任和可能面临的风险却语焉不详,从而频频引发纠纷。

  信用卡作为一种基于信用的银行产品,信用要求既是对消费者的,也是对银行的。如果说前者逾期不还是不讲信誉,那么后者不尽告知义务、不严格审查,甚至将信用卡发给资质不合格的申请人,不断主动提升授信额度,变相引诱纵容消费者透支,同样也是一种失信行为。

  没有严厉约束,就没有规范。当前,对消费者信用卡逾期已有严厉的惩戒机制。那么,对银行乱发卡、乱收费,同样需要监管部门加大惩戒力度,同样需要立法机构研究法律法规来加强约束。这既是责任对等,也是化解信用卡乱象的釜底抽薪之策。吴雨 姜琳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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