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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宜2亿元国资流失10年 当地起诉追讨被驳回

2014年12月01日 10:15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谁来追讨流失国资

  涉案者被查处后,流失国资如何追讨?广东信宜2亿国资流失案折射出“腐败烂账”清理难题。这是摆在地方政府、政法系统及国资管理职能部门面前的新课题

  十年前,广东信宜一位处级官员滥用职权,致使估价超过2亿元的国有资产以极低价格流入私人腰包;十年后,涉事官员已被一审判决,但当地政府试图追讨流失国资的努力却困难重重。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在广东信宜调研发现,2003年开始,当地房地产开发商岑兆荣在时任信宜市委常委张肖平等官员帮助下,将扶曹水库电站等估值2.049亿元的系列资产纳入囊中。如今,岑兆荣、张肖平均已被一审判决,但信宜市水务局追讨上述国有资产的民事起诉却被驳回,背后折射出追讨流失国资面临多项现实难题。

  这并非官员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孤例。近年来,我国因官员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时有发生,安徽六安原副市长权俊良、天津市委原常委皮黔生、山西省政协原常委安俊生等都名列其中。

  然而,涉案者被查处后追讨流失国资问题却易受忽视,如何更好地清理此类“腐败烂账”?多位受访检察官、基层干部和法学专家认为,政法系统及国资管理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此类案件的研究指导,地方政府、检察机关、国资监管部门等应形成合力,支持发案地区努力为国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官商勾结让2亿国资流入私人腰包

  信宜市是广东省茂名市管辖的县级市,属欠发达地区。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位于黄华江上游的扶曹水库电站是当地最大的水库电站,从信宜市中心驱车到水库电站需要将近2小时。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茂名市检察院反贪局获悉,从2003年扶曹水库电站改制开始,该市原常委、电站改制领导小组组长张肖平滥用职权,帮助房地产开发商岑兆荣等以极低代价、将价值超过2亿元的水库、电站、土地等国有资产纳入私人腰包。

  在震惊全国的“茂名腐败窝案”曝光后,茂名检察机关2012年介入对此事的调查。一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2003年开始,张肖平与岑兆荣互通声气,在没有向社会公开水库电站改制方案、对相关资产进行第三方评估、公开招投标的前提下,扶曹、扶云、大合三个电站被以极低价格转让给岑兆荣掌控的富力投资公司。

  今年年初,茂名市中院一审判决岑兆荣犯行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肖平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岑兆荣认罪服法,而张肖平则提起上诉。

  然而,锒铛入狱的岑兆荣已因低价获得巨额国资成为当地名列前茅的亿万富翁。扶曹水库电站部分退休职工给本刊记者算了一笔账:扶曹、扶云、大合三个水电站一年发电量超过5000万度,总收入不会低于2000万元,而水电站建成后运营成本一年至多七八百万元,“水电站就是一台印钞机,岑兆荣以前只是个小老板,自从十年前拿到电站,很快资产过亿,信宜最好的酒店、楼盘都由他投资开发。”

  另一方面,官商勾结造成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茂名市检察院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些水库电站、土地使用权总资产价值共计20494.34万元。茂名市中院经审理查明,扶云电站、大合电站、扶曹水库电站及313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岑兆荣所有,“导致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国家、人民和公共利益”。

  张肖平案的一位公诉人员举例说,茂名市国土局曾复函信宜相关部门,称扶曹水库电站370米高程以下3135亩国有土地属生产经营性用地,需评估后进行公开交易,“但张肖平仍指使信宜水务系统部分干部,以划拨、无偿转让方式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给富力投资公司,仅这些土地当时市价就达约1.1亿元。”

  当地一位参与办案的检察官说:“为了受贿发财,张肖平利用职务之便,在三个电站和土地转让过程中提供很多方便,甚至为岑兆荣和富力投资公司度身定制扶曹水库改制方案,将大把国家资源和公众利益输送给岑兆荣这些私人老板。”

  部分群众认为,岑兆荣等以非法手段取得的扶曹、扶云、大合电站和土地等系列财产,应尽快归还国有。扶曹电站一位退休职工说:“这好比我们的牛被偷了,抓到偷牛贼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牛还给我们,政府应该出面帮群众做好这件事。这事不能不了了之,否则以后恐怕还会有人敢肆无忌惮地低价倒卖国有资产。”

  追讨流失国资遭遇重重难题

  面对群众诉求,茂名市检察院曾考虑过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追讨流失国资,但却发现这一做法于法无据,不符合起诉主体条件。

  当地部分检察官解释说,国有资产转让的民事法律行为是通过合同形式、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由此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应由双方当事人承担,而检察院既不是国有资产所有者、出资人或经营管理者,又没有参加到资产转让的法律关系中,与案件本身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与被告也没有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检察机关没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不具备当事人的法律资格,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

  发现自己无法“出头”之后,茂名市检察院建议信宜市走民事诉讼渠道追讨流失国资,信宜市水务局随后向茂名市中院提起诉讼,但却因不合起诉条件被驳回。

  今年3月,信宜市水务局将岑兆荣告上法庭。起诉书称,扶曹水库电站、扶云水电站、大合水电站及3135亩土地使用权均属国有资产,岑兆荣等以非法手段取得并归其个人所有,严重侵害国家财产所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将扶曹、扶云、大合电站所有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返还给信宜市水务局。

  今年8月,茂名中院作出民事裁定称,《信宜市扶曹水库电站整体转让合同书》的合同主体双方分别是信宜市人民政府和富力投资公司,信宜市水务局不是涉案的合同主体,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故起诉不符合条件。茂名中院据此驳回信宜市水务局的起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采访相关人士后发现,即便解决诉讼主体问题,地方政府以民事诉讼方式追讨流失国资在选择起诉时机、评估流失国资和商讨归还方式等方面依然面临困难。

  首先,“腐败烂账”与贪腐案件的法律关系需理清。信宜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李振清告诉本刊记者,“腐败烂账”与贪腐案件本身有紧密关系,可能需要等到相关案件尘埃落定才能启动追讨程序。信宜市水务局正建议信宜市政府再向茂名中院提起民事诉讼,但目前起诉时机不好把握,因张肖平仍在上诉,如果不等到滥用职权的刑事案件终审判决结果出炉,他担心民事诉讼可能又会被驳回。

  多位受访基层干部认为,相比等待刑事案件终审结果,算清“腐败烂账”是更棘手的难题。信宜市三个电站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十分复杂,有的是低价买断债务,有的是无偿划拨转让。“岑兆荣在这一过程中自掏腰包付出多少成本、这十年非法获利多少,至今是一笔糊涂账,追讨流失的国有资产必须算清楚这些账目,但怎么算、谁来算,才有公信力,才能被采纳,是个非常头疼的问题。”

  在追讨流失国资的过程中,信宜此类欠发达地区可能还会遭遇地方财政“有心无力”的困难。扶曹电站部分老员工认为,此前被违法违规出让、划拨的水库电站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赃款赃物”,应当重新定性为国有资产,将土地、建筑物等直接收回,同时根据岑兆荣等人在交易时的合法付出,对他们进行一定的补偿,“但信宜是欠发达地区,万一要财政一口气拿出一大笔钱去偿还也是蛮困难的。”

  清理“腐败烂账”渴盼司法助力

  近年来,我国因官员滥用职权、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时有发生,部分案件涉案数额相当惊人。今年11月初,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正厅级巡视员杨先静因涉嫌滥用职权致18.9亿元国有资产流失一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先静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多位受访检察官及法学专家认为,国家政法系统、国资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此类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推动地方政府、检察机关、国资监管部门等形成合力,协助支持发案地区利用好法律武器、为国家挽回更多国有资产损失。

  “为想办法追回扶曹电站等国有资产,我们也千方百计寻找相关法律依据和典型案例,但即便是最高检、最高法下发的指导性案例中,也很难找到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后如何追讨的内容。”茂名市检察院一位资深检察官说,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类似案件具有普遍性,期望国家政法系统更重视这一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以出台司法解释、增加指导性案例、强化内部指引等方式,协助地方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

  “官员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经过民事交易过程,追讨流失国资同样需要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不能简单粗暴收回或剥夺,信宜市尝试用民事诉讼来追讨流失国资,是非常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晓君等法学专家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建议,政法系统、国资管理职能部门可尝试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指导、支持和探索力度:

  一是督促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作为主体尽快提起民事诉讼,特别是在刑事案件获得终审判决之后,督促地方政府以自己名义起诉或授权相关职能部门起诉,避免国有资产遭受更大损失。

  二是组织并委托专业中介结构具体核资,确定流失国有资产的具体数额。如县级政府没有独立专门国资监管机构,可向上级申请由地市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支持处理相关事务,或由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流失国资。

  三是制定追讨流失国资具体工作方案,确定流失国资归还方式,尽量促使目前经营的企业返还之前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设备等非法获利。

  “对官员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绝不能因事情已过或年深日久就轻易放过。”扶曹水库电站部分老员工期盼,有关部门继续倒查、追责,粉碎部分人以极低价格非法获取国有资产的奢望,有效遏制非法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乱象。(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詹奕嘉)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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