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与女网友网聊火热 次日持刀抢劫被判刑

2014年12月01日 11:06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网友异地网聊相谈甚欢,男网友来石与女网友见面,起歹意实施抢劫。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网聊引发的抢劫案。

  2013年12月17日,邢台市宁晋县男子李某在网上与石家庄女子赵某相识,二人在网上聊得很投机。第二天,李某坐车来到石家庄,买了一张无记名的电话卡与赵某取得联系。毫无防范意识的赵某便将其约到了位于裕华区的家中,而李某竟在袖筒内藏着一把水果刀敲开了房门,赵某还没反应过来,李某便将刀横在了她的脖子上。随后,李某将赵某压在床上,夺走了她身上的70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492元的手机。看赵某挣扎,李某又将其捆绑起来还勒住了嘴。之后,李某又从赵某屋内搜出了一部价值2327元的手机。赵某试图挣脱捆绑时,李某用刀将其脖子割伤,还用凳子砸伤了赵某的头部。

  之后,李某仓惶逃跑。赵某用力挣开绳索外出呼救,晕倒在楼下垃圾箱旁。幸运的是被来找她的朋友葛某相救,葛某送她赶往医院途中报了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李某被抓获,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抢劫罪。在近日的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同时,李某的家属也自愿退赔被害人的财物损失及人身伤害损失共计3万元,最终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裕华区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 董昌)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