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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青年买来“大鸟”炫耀 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4年12月01日 13:36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两只“大鸟”眼睛充满灵性,但是被绑住了爪子,无法飞翔

  30日中午,在跟随民警从西仓到派出所的路上,小米和小马还一直向民警展示着自己前一段时间刚买来的这两只“大鸟”,但是他们不知道,经过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的初步鉴定,这两只“大鸟”一只是红隼,一只是雀鹰,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两名年轻人也因为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庙后街派出所留置审查。

  30日上午10点左右,有人给庙后街派出所打来电话,称在西仓鸟市有俩年轻人正在卖两只“鹰”,看上去应该是保护动物。

  “他们两人手上都戴着一只皮手套,手腕上有一个铁链,连在大鸟的爪子上,两人手上都有一只,但他们看到民警后说,自己不是来卖鸟的,而是怕鸟在家闷得慌,带它们出来转转。”庙后街派出所的林警官说,“民警也拿不准这算不算保护动物,便将他们带到了派出所。一路上两个人还不断给我们展示他们的鸟有多漂亮,似乎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 随后,民警请来了西安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经过初步判断,这两只“大鸟”一只是红隼,一只是雀鹰,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30日下午,记者在庙后街派出所见到了两个购买“大鸟”的年轻人,他们坐在椅子上,每个人手里都拿着各自的“大鸟”,眼神有些迷茫,似乎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据了解,这两名年轻人都来自甘肃,在西安的一家点心店工作,小米今年19岁,小马今年只有17岁。

  小米说,一个月前,他在西仓鸟市看到有人在卖大鸟,小米觉得挺好看,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200元成交。他的朋友小马看到后也买了一只。

  “那个卖鸟的说他的外号叫‘眼镜卖鸟’,开始要600元,后来砍到400元。”小马说,“当时他拿出了一只小鸟放到这只大鸟面前,这只大鸟一下子就抓住了小鸟,并撕碎吃掉了,当时觉得特别霸气,特别喜欢。”

  民警告诉记者,因为现在还没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这两只鸟的正式鉴定报告,所以对这两名年轻人的行为还无法定性,只是暂时留置审查。

  “等到书面报告出来,会根据鉴定的保护动物等级,对这两名年轻人进行处理。”庙后街派出所民警表示,“接下来,我们还会深挖出售这两只鸟的源头。”

  派出所民警同时提醒市民,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喜欢,就去购买那些来路不明的动物,说不定在不经意间就触犯了法律。 文/图 记者 付垚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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