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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林森浩道歉信被指系旧作 黄家不原谅

2014年12月02日 07:1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有媒体曝出“复旦投毒案”当事人林森浩亲笔书写道歉信,向黄洋父母寻求原谅。据了解,此道歉信实为今年3月14日道歉信的原件。黄洋父亲表示,不会原谅。

  昨日下午,记者告知黄洋父亲,有媒体曝称林森浩手写了一封道歉信,黄洋父亲表示没见到这封信,手中只有今年3月份由法院转交的一封由电脑打印的信,“我们全家是不会原谅的。”

  昨晚10时20分,记者经再次核实了解到,这封所谓的由林森浩亲笔书写的道歉信,实际上是林森浩在狱中写于今年3月14日的道歉信原件。据负责该案二审的唐志坚律师介绍,今年3月份,他和律师斯伟江去会见林森浩,林森浩手写了一封道歉信,因为写的字太小,字迹不好,所以就找电脑重新打印了一份,由林森浩亲笔签署了名字后,通过法院进行邮寄。其亲笔书写的这一封道歉信,则希望通过代理律师转交给黄洋父母。

  据了解,此前为了给儿子赎罪,今年清明节前夕林森浩的父亲第二次赶往黄洋老家四川自贡,但最终仍未见到黄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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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日表示,复旦投毒案初定于12月8日二审开庭审理,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公告最终开庭时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18日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林森浩从轻处罚的意见,亦不予采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提起上诉。

  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13年4月16日去世。(记者张淑玲)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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