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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洲民政局原局长挪110万公款还赌债被判13年

2014年12月03日 04:0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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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新洲区民政局原局长张火金挪用公款案,近期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火金挪用公款共计110.2万元人民币偿还个人赌债。加上受贿等犯罪情节,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记者发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整治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件6122起,不管哪一类资金,都敢拿去赌;只要有权、管钱,就能快速“提款”当赌资。

    镇领导一晚“输”上级10多万

    据张火金供述,他从2006年开始染上赌博,认识放高利贷的薛某后,“向她借钱打麻将”。薛某上门要债时,张火金便想到拿公款还赌债。张火金先后从新洲区民政局及下属殡仪馆的财务部门,用现金支票转账等方式,挪用公款偿还个人赌债。

    记者梳理发现,官员赌博从打麻将、推牌九、老虎机,到网上赌球、出境赌彩,多种方式样样涉及;移民安置费、工程保证金、土地租金、医保基金,各类公款都敢挪用。

    广西兴业县高峰镇“新农合”管理办原出纳杨叶忠陷入网络私彩赌博输光积蓄后,从2010年3月至2011年12月,以每个月至少挪用一笔的频率,先后26次从“新农合”基金中挪用公款127万多元。

    广东东莞一镇长李为民沉迷“赌海”,为还赌债,采取个人写借条等方式,先后挪用公款上亿元。

    一些地区纪检、检察机关干部介绍,涉赌官员从“小赌”发展到“一掷千金”。输光自身积蓄后,寄希望于借公款作“翻身一搏”,在“赌海”中越陷越深。

    还有的官员借助赌博输钱手段对上级行贿,谋求“官运亨通”。中部地区一位基层干部说,当地查处的一位乡镇主要领导,常年与上级领导搓麻将、玩扑克“联络感情”,一晚能“送”出10多万元,这些赌资都来源于乡镇财政资金。

    领导打个电话强过内部规定

    记者调查发现,只要有权,“管人的”“管钱的”总能为挪用公款找到“暗道”。

    武汉市新洲区民政局内部规定,5000元以上的行政经费都需要经过局党委会研究,小额资金也需层层报批。然而办案机关查出,张火金挪用公款偿还赌债时只需一个电话,就能让财务人员从单位账户中,将十万甚至数十万元转账至指定用户,且财务出纳完全不知道资金的具体用途。

    湖南省一基层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会计告诉记者,主要领导随意开支财政资金在基层很普遍。往往简单一句“我要用钱”,财政所就得付现或者转账指定数额,之后只能“祈祷”领导能尽快还款。“倘若不听安排,会计或出纳两三天后肯定就被调离财务岗位,换上‘听话的’和‘信得过的’。”

    此外,受编制限制,一些机构会计和出纳往往一肩挑,为挪用公款大开“方便之门”。

    “官赌”约束太软处罚太轻

    早在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就曾开展过“禁赌风暴”,然而刑责重罚并未能遏制“官赌”之风。业内人士分析,官员挪用公款参赌,贪欲驱使的同时,普遍心存侥幸,认为挪用公款尽快还款就不构成犯罪。

    北京惠诚(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振桦表示,挪用公款偿还个人赌债,属于“进行非法活动”类型,无论挪用时间长短均构成刑事犯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说,公款成为官员赌博“提款机”,核心还是公款管理和使用约束太软、违法违规处罚太轻。应借助网络技术对资金异动进行预警和查账,及时发现隐患。要把党员干部的工作“八小时外”的圈子和行为纳入党员干部管理,重视涉赌举报,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将其作为“反四风”的重要范畴加强震慑,遏制公款涉赌之风。 据新华社电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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