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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反腐高招频出 “官以为常”腐败现象明显减少 查看下一页

2014年12月03日 09:17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八项规定实施两周年来,中央反腐高招频出:频频出台反腐规章、打通国内国外追逃通道、强力推进巡视和专项巡视、重要节点重点出击、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贪腐分子形成了强大震慑。同时,反腐从治标与走向治本,使制度笼子的“高压线”真正“通上电”,“官以为常”的腐败现象明显减少,对政治生态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反腐网络布全球 既抓贪官又追赃款

  “能捞就捞,跑了就了”,“落地海外就告平安”,这是一些外逃贪官自诩精明的“保身”之道和曾经抱有的“春秋大梦”。如今这个幻想正在破灭。

  我国到底有多少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对此官方没有发布最新数据。中国社科院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裸官”在内的各种贪官等有1.8万人外逃,携带款项8000亿元。

  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吹响了境外追逃腐败分子的号角:“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

  11月26日,中国外交部在媒体吹风会上发布的一份国际追逃追赃形势报告显示,通往“避罪天堂”的路越走越窄,贪官可逃之处越来越少。中国正在构建全球反腐的天网,不仅要追逃贪官,也要追缴赃款。

  从APEC北京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欢迎制定《APEC预防贿赂和反贿赂法律执行准则》,到中美领导人同意共同打击各类跨国腐败犯罪活动,再到G20会议通过反腐行动计划……中国大力推动和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境外反腐追逃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中国与国际反腐大网越织越密。

  今年7月以来,公安部启动“猎狐2014” 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据新华社12月3日报道,截至目前,“猎狐2014”海外追赃追逃行动已从58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396名,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百余人,缉捕数是去年的2倍多。

  中央巡视全覆盖 专项巡视成新常态

  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几轮巡视,发现了一批在作风、纪律、腐败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反馈“收官”不足半月,11月18日,第三轮巡视即敲定13个专项巡视对象,成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巡视“全覆盖”后的首轮巡视。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据悉,中央巡视对象约280个,预计5年内完成巡视。

  截至目前,中央巡视组已展开的巡视共涉及47个对象,包括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家中央单位、6家中央企业和2所部属高校。

  其中,已完成的专项巡视共涉6个部门和单位。今年3月底到4月底,对科技部、复旦大学、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底到8月底,对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了专项巡视。

  据介绍,专项巡视是指主要针对特定事项或问题开展的巡视,是巡视工作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是确保巡视工作形成更大震慑力的重要举措。

  区别于针对31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央部门的常规巡视,专项巡视的重点对象主要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具有“短、平、快”的特点:重点更加突出,内容更加具体,程序更加简便,方法更加灵活、时间更加紧凑。这一举措,旨在驱动“全覆盖”这个总目标的实现,确保巡视工作形成更大震慑力。

  “与常规巡视相比较,专项巡视以问题为导向,既可以针对某个地方或单位,也能针对某个具体案件。没有常规巡视那般‘兴师动众’,哪里有风吹草动,专项巡视就即刻出发。”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

  11月18日,王岐山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在“专”字上做文章,发挥专项巡视威慑力。他表示,专项巡视要害在“专”,可以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视。监督不是一阵子,要针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

  有媒体统计,自十八大以来,已有57名省部级及以上高官被调查。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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