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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周宁县人大:许可沪警方刑拘涉嫌醉驾人大代表

2014年12月03日 09:45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11月27日,本报对“福建省周宁县一人大代表涉嫌醉驾,警方欲对其刑拘未获县人大常委会许可”一事作了详细报道。今天,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上海警方再次提请许可的申请,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

  今年8月12日,福建周宁籍商人、县人大代表张裕明在上海因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被警方强制带到医院进行血样抽取,鉴定结果达到了醉酒状态。两天后,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称警方已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张裕明进行刑事立案,遂提请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县人大代表张裕明予以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0月24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当时到会17名委员,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1票,弃权8票,该议案未获通过。10月31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给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正式复函,告知上述结果。

  前不久,这一结果被上海方面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有舆论认为“这是明显纵容犯罪”。为此,周宁县人大常委会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对此事进行反思,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在周宁县人大常委会主动对接联系上海警方后,11月27日警方再次提请许可的申请。

  今天上午,出席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21名委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议案,许可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公安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从即日起暂停张裕明执行代表职务。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会后周宁县官方发布的新闻稿没有透露此次投票的具体情况。记者打电话询问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是否全票通过”、“是否还有个别委员投了弃权票或反对票”,对方均避而不答,只是强调“经过学习法律,大家的认识比较一致,最终通过了议案”。

  周宁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介绍,人事代表工作室已经联系上张裕明,“对他进行了教育,并要求他配合上海警方的调查”。(记者陈强)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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