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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3小时2次超载被查 司机被记9分罚款500元

2014年12月03日 13:53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2日是第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我市警方开展了多种宣传活动及执法行动。2日下午,市公安局组织晋安交巡警大队,开展查处超载、闯红灯等交通违法执法行动,一些驾驶员的安全和守法意识淡薄。

  大货车连续2次超载被查

  2日15时20分左右,民警在鼓山下院环岛设立临时执法点,查处沿途车辆的超载违法行为。其间,一辆车牌号为闽G27733、车厢包裹篷布的大货车被民警拦下(如图)。经过移动电子磅称重,该车核定总质量为31000kg,实测总质量为38950kg,超载7950kg,超载率为49%。因此,民警按照“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100%”,对司机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检查期间,该车司机吴先生又出示了另一张处罚单,是2日12时20分在马尾快安同样因超载被查处的,上面写着“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因此他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据民警介绍,超载车辆被查处后,会要求司机必须先把货物卸至允许范围后才能驶离,因此一些司机可能卸完货重新上路后,又偷偷将卸下的货重新补装上去,甚至以为不会再被查了而加得更多。如吴先生的车辆,原本在马尾区时超载未达30%,行驶至晋安区后却增加至49%,但是,由于中间事隔3个小时,也不排除司机是在拉第2趟货。

  民警提醒,货车超载危害巨大,尤其是车速快时容易刹不住车,酿成大事故。货车因超载被处罚后,必须将超载部分的货物卸载,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再次上路行驶。

  三环辅道频现闯红灯车辆

  在三环辅道蒲岭路段的一个信号灯路口,民警利用拍摄器材对闯红灯行为进行现场取证。昨日16时1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闽ABV798的工具车因闯红灯被民警示意停下,但司机见民警上前,立即加速逃离。民警表示,将把相关视频图像留作证据跟进处理。

  16时35分左右,另一辆车牌号为闽AUJ313的工具车同样在路口闯红灯,只见该车绕开前方并排等候信号灯的车辆后,径直朝前加速驶离,民警随后成功将其拦截。该车司机张先生说,平时经常往返三环辅道,因此对沿途的监控情况非常熟悉。“知道这里没有安装探头,所以就闯过去了。”最后,张先生被处以罚款150元,记6分。

  民警告诉记者,三环辅道部分路口以及一些新开辟的路口,没有及时设置监控探头,因此经常路过的司机熟悉情况后,会在这些地方闯红灯。但是,闯红灯危害极大,特别是三环快速路底下设置有横穿通道,如果司机闯红灯,恰好遇到行人或车辆通过横穿通道,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据介绍,仅今年,晋安辖区三环辅道路段就发生了20多起因闯红灯引发的伤亡事故。

  另据了解,今年截至12月1日,晋安警方已查处醉驾毒驾320起,酒驾598起,货车超载30%的548起,现场超速50%以上的1起,涉牌违法3915起,涉证违法5022起,骑摩托车未戴头盔2664起。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榕警 晋交巡蒋津/文郑帅/摄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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